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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前几天我在微博分享了自己是怎么“服香役”的。既然我都能开玩笑用上“服役“

说实话,前几天我在微博分享了自己是怎么“服香役”的。既然我都能开玩笑用上“服役“这两个字,证明我对这件事情绝对是百分百认真的。不可避免地,我会讨厌臭的人,不管是从生理上(这很正常),还是心理上,我觉得这类人是无法自我管理的。

今天就被臭到好几次,心里刚升起厌恶,就立刻发现,喔,原来是因为我旁边是老人,有口气/加齢臭是很正常的;喔,原来是因为他比较胖,容易出汗,会臭也是正常的。原来有能力去服美役也算是一种幸运(不想用特权这个词):能有空闲时间,有体力去照顾自己的,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更体面地活着。

我之前在想,出租车男司机很多很臭,是不是因为他们想要拼命挣钱,没有时间清理自己,或者优先级排不到前面吗?但女司机证明了其实是可以做到的…(虽然付出了更多时间,即进行了“额外”劳动,但让自己更有市场竞争力了不是吗?)

所以说一个人究竟应该在多大程度上为自己呈现给世界的样子负责呢?我的身份被分割成了两份,一个是“真实的我”,还有一个是需要被“处理”后进入公共空间和其他人互动的“我”。虽然在我自己的情况下,我这两者发生了很大程度上的重叠,即我在个人空间里仍旧要求自己处于可以体面进行互动的状态。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处理“自己究竟是一种基础的社会责任,还是一种“额外劳动”呢?如果是后者,那么他人是否有权利要求我这样做?如果我拒绝这样做,我又是否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社会后果呢?在我的情况下(睡前都会给自己喷香水),当我已经喜欢上了被规训产生的自我,那这还是“役”吗?又或者我是真的喜欢吗?

ps我依旧强烈谴责明明没有客观困难但仍然让自己很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