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运动员与体育局/体育总局广告分成,知名运动员可太有话讲了。最早从田跳水,宁游泳,孙游泳,现在刘田径也说,分广告费的事情。
这也算中国特色。背后的原因就是培养模式。
我们以国外运动员,或者谷爱凌为例,她以前是自己家出钱培养,后来有一些赞助,再到地方体育局给训练经费。类似的还有郑钦文。
他们跟田,宁,孙,刘等还有巨大差距。像郑钦文的教练/营养/医疗/康复团队是自己花钱雇佣,训练差旅也是自己花钱,相当于自己当老板,因此,代言费用归自己,天经地义,不然怎么养得起这个团队?
但是,前面这几位就不一样了。训练费,差旅,手术费用,教练费等都是体育总局或地方体育局报销,甚至还有地方体育局给的奖金,从这个角度看,地方体育局在广告代言费用上拿大头也无可厚非。
站在运动员角度看,肯定不是这样的,觉得自己吃亏了。
其实,运动员最好还是坚决单飞,但是,代价就是如果你受伤呢?像田径,举重,游泳,跳水,体操,射击等都没有俱乐部,都需要运动员自己承担医疗/康复费用。风险与机遇共存。
目前的做法没有解决方案。因为运动员不是独立的,你是组织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