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因为酒驾违法,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车辆当场暂扣。按照正规流程,想要取回被扣车辆,必须依法缴纳3000元罚款,接受处罚、吸取教训。
本来只是花钱消灾、知错改错的小事,可杨某心疼这三千块罚款,心里越想越憋屈、越想越不服气,满心郁闷无处发泄。于是他索性约上自己的两名朋友王某、杨某某,深夜外出吃宵夜、继续喝酒解闷。
几个人酒过三巡、几杯黄汤下肚,脑子彻底昏沉、胆子彻底变大,彻底失去理智。几个人越聊越上头,越聊越觉得憋屈,不甘心乖乖交罚款,荒唐念头瞬间滋生:与其花钱赎车,不如直接去停车场把车抢回来!
一时的所谓江湖义气、酒桌吹牛、面子作祟,加上酒精彻底冲昏头脑,三个年轻人一拍即合,当场决定深夜“干大事”,直接去公安停车场抢车!
完全不计后果、不顾法律、不想前途,三个无知青年,就这么开启了一场荒唐至极的深夜作案。
当天凌晨深夜,夜深人静、路上行人稀少。三人提前备好头套、作案工具、一把仿真枪支、管制刀具,整装待发。随后直接在路边打了一辆普通网约车,大摇大摆坐车前往公安涉案车辆管理停车场。
最离谱、最让人头皮发麻的细节来了!
三人从上车开始,全程毫无遮掩、毫不避讳,当着网约车司机的面,大大方方传递、摆弄作案工具,丝毫没有偷偷摸摸的样子。中途他们心里也清楚网约车有监控录像,还特意当面询问司机:“哎,你车上的录像机能不能录着画面?”
司机如实明确回复:车内全程高清录像,全程录音,所有言行全部实时保存后台。
换做正常人,听到全程录像,早就吓得收手、打消歪念头。可这三人不仅没有丝毫害怕,反而异常淡定,甚至彬彬有礼开出200元高价小费,特意嘱咐司机:“等下我们办事,你在门口等我们一下。”
司机当场被这波神操作整不会了,心里极度恐慌,连忙摆手反复强调:“这不是钱的事情!我不等,我不拉!”
眼见司机坚决不同意等候,三人不再纠缠,淡定戴好头套、整理好工具,动作干净利落下车准备作案。
从上车聊天、确认录像、出价留人、戴好头套,整套流程逻辑清晰、思路完整,根本不是彻底醉酒失控,完全是借酒壮胆、明知故犯!
司机目睹全程疯狂操作,吓得浑身发抖,在三人下车一瞬间,立刻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把这起涉嫌预谋抢劫、携带器械的重大警情,完整上报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三名男子已经潜入公安停车场门口。他们心理素质“极强”,面对保安毫无慌张,假意淡定撒谎,告诉保安自己是车主,只是进来车上取点遗留物品。
单纯的保安没有多想,信以为真,直接解锁放行。三人迅速冲进停车场,找到被扣车辆,拉开车门、快速上车、点火启动,准备直接把车开走逃离现场。
眼看就要得手,结果停车场门口的智能道闸系统牢牢拦住车辆,无法直接冲出。
计划受阻、行动失败,三人瞬间急躁、心态崩盘。其中一人情绪失控,直接掏出随身携带的仿真枪,对着旁边绿化带“嘭”的就是一枪,现场动静极大,气焰极度嚣张。
殊不知,警方早已接到网约车司机报警,特警、民警早已火速赶赴现场布控。枪声一响,直接暴露位置,警方当场出击,将杨某、王某、杨某某三名嫌疑人全部当场控制抓获,无一漏网,作案全程被监控完整记录,铁证如山、无从抵赖。
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当中。
很多人以为没抢成车、没伤人、没抢到钱,就不算大事,这是极大的误区!
法律明确规定:抢劫罪不看金额、不看结果、不分既遂未遂。 只要主观有抢劫目的、客观实施抢劫行为,无论有没有抢到财物、有没有造成伤害,一律构成抢劫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更致命的是他们随身携带的仿真枪,如今案件最大的风险点就在这里。
后续司法机关会严格专业鉴定枪支性能:只要枪口比动能达到1.8焦耳/平方厘米,在法律层面直接认定为真枪,不属于玩具枪、仿真枪。
一旦鉴定为真枪,案件性质瞬间彻底升级,变成极其严重的持枪抢劫罪。持枪抢劫属于重罪升格情节,法定刑期起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至死刑。
就算最终鉴定只是普通玩具仿真枪,不构成枪支认定,三人的抢劫罪依旧完全成立,刑期依旧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除此之外,三人还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单独一项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叠加处罚、从重裁量,罪责只会更重、不会更轻。
很多网友疑惑:三人临时起意算不算从轻?喝酒能不能减刑?
这里也说清楚法律底线:
第一,法律没有醉酒免责、醉酒从轻的说法。三人全程对话清晰、懂得确认监控、懂得花钱留人、懂得戴头套、懂得准备工具,思路完整、逻辑清晰,根本不是醉酒无意识,属于典型借酒壮胆、故意犯罪,不存在从轻理由。
第二,三人属于共同犯罪,多人结伙作案,司法实践本身就会酌情从重处罚,不存在所谓“无知免责”。
回头看整件事,荒唐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