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布3起典型案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名
案例一
假借平台推广名义 骗取倒卖信息牟利
2026年4月份,岐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商户经营需求,假借网络平台名义,以虚假推广引流服务为幌子,非法收集商户营业执照、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出售给上游黑灰产人员,非法牟利10 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披着信息公司外壳 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2026年5月份,高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查明,宝鸡市高新区某咨询服务公司非法购买大量公民个人手机号码、购房信息,并出售给营销、装修等中介机构,非法牟利4万余元。目前,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利用小程序漏洞 出售公民轨迹信息
2026年4月份,金台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查明,犯罪嫌疑人雷某利用停车APP或小程序漏洞,出售公民车辆停放轨迹信息,非法牟利5千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宝鸡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和群众要妥善保管、储存和使用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