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之内办完离职,却在下班途中遭遇意外离世,这件事看完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员工下午三点提交离职,四点公司审批通过,五点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交警判定本人无任何责任。
家属申请工亡,公司却以离职手续办结,不再属于员工为由直接拒绝。
很多人第一感觉会觉得公司很委屈,手续都批完了,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可法律并不按照审批的时间点切断劳动关系,离职当日的二十四点,才算劳动关系正式终止。出事的时候,法律层面他依旧属于该单位员工,下班途中无责的交通事故,满足工亡认定条件,公司败诉也在意料之中。
冰冷的法条看着不近人情,实则是给普通打工人兜底。
离职审批完成不等于立刻一刀两断,这条规则既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也是企业不能触碰的红线。很多普通人并不了解这点,关键时刻,法律条文才是家庭最后的保障。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敲警钟,你知道离职的劳动关系终止时间,不是审批那一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