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房东看到女租客怀孕后,质问:"你怀孕为什么不告诉我?"女租客懵了,孩子又不是你的为什么要告诉你?可男房东却说:"我的房子借死不借生,你们住这里晦气,限你一个星期内搬走……"
事情发生在南京一个老小区。女租客小林租这套房子快两年了,平时和房东见面不多,房租按月准时转,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小林结婚后没多久就怀上了,她和老公商量着等肚子再大一点,就换个离医院近的房子。所以怀孕这事,她压根没跟房东提过。
那天房东过来收东西,正好撞见小林在小区门口散步,肚子已经显怀了。房东脸色当场就变了,追着小林问东问西,语气越来越冲。
小林一开始还耐着性子解释,说自己预产期还有几个月,到时候肯定搬走,不会在房子里坐月子。可房东根本听不进去,一口一个"晦气",说得小林心里直发堵。
房东说的"借死不借生",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说法。意思是房子可以借给别人办丧事,但不能借给别人生孩子,怕把自家的"福气"和"香火"被带走。
这说法在南方一些地方尤其讲究。很多老人觉得,租客在房子里生小孩,等于"借走"了房主的生育运,以后自家子嗣会受影响。
可问题是,小林根本没打算在出租屋里生。她早就和老公看好了月子中心,生完直接去那边住,连奶都不会在出租屋里喂。
但房东不管这些。他觉得只要你怀着孕住在我房子里,就已经犯了忌讳。他甚至翻出租赁合同,说里面有一条"不得从事影响房屋风水的活动",要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小林被气笑了。她翻遍合同,那条写的是"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跟风水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房东这是硬往上套。
更让小林难受的是,房东开始频繁上门。有时候上午来敲一次门,说要检查水电;下午又来一趟,说要看墙面有没有损坏。每次来都念叨让她赶紧找房子。
小林挺着大肚子,被这么折腾得休息不好。老公跟房东吵过一次,房东直接撂下话:"房子是我的,我想让谁住就让谁住,你们不搬我就换锁。"
这话一出口,性质就变了。小林咨询了做律师的朋友,朋友告诉她,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约的,孕期女性更是受到法律保护,不能因为怀孕就被赶出去。
而且租赁合同里没有约定不能怀孕、不能生孩子,房东拿民间习俗当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真闹到法院,房东大概率要赔违约金,还得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小林把这些话原原本本告诉了房东。房东愣了一下,嘴上还硬,说"法律也管不了老祖宗的规矩",但之后上门的次数明显少了。
事情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呢?小林老公找了社区调解员上门。调解员跟房东掰扯了半天,从法律说到人情,最后房东松了口,同意小林住到合同到期,但加了一个条件——生孩子期间必须去月子中心,不能回出租屋。
这个条件小林本来就打算这么做,双方签了个补充协议,这事才算翻篇。
但小林心里那口气一直没顺。她住了两年的房子,按时交租,爱护家具,就因为怀了个孕,被人当成晦气的东西,换谁都不舒服。
其实类似的事,这些年在全国各地都发生过。有的房东听说租客怀孕,直接涨房租;有的偷偷把房子挂出去卖,逼租客主动搬走;还有的更绝,直接断水断电。
这些房东的逻辑出奇一致:房子是我的,我说了算。可他们忘了,租赁合同一旦签了,租客在租期内就享有合法的居住权,房东不能随意干涉。
民间习俗该不该尊重?该。但尊重习俗的前提,是不能拿它去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你忌讳,可以在签合同之前说清楚,写进条款里,租客接受就住,不接受就走。
等人家住进来了,怀孕了,你再跳出来说"我的房子有规矩",这不是讲规矩,这是耍无赖。
而且说句实在话,"借死不借生"这个说法本身就经不起推敲。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一个房子里有人出生、有人离世,再正常不过。把生孩子当成晦气事,本身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现在很多年轻人租房,最怕的就是遇到这种"隐形规矩"。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住进来之后才发现,房东还有一堆口头讲究,什么不能在屋里炒菜、不能带朋友过夜、不能怀孕生孩子。
这些讲究有的是生活习惯,有的是封建迷信,但不管哪一种,都应该在签约前摆到台面上。藏着掖着,等租客踩了线再发难,本质上就是不诚信。
回到小林这件事,她最后虽然保住了住处,但整个过程耗费的精力和情绪,没人给她补偿。房东道了个歉,事情就过去了,可那种被人嫌弃的感觉,不是一句道歉能抹平的。
租房市场这些年一直在规范,"租购同权"喊了很多年,但真正落到细节上,租客还是弱势的一方。房东一句话、一个脸色,就能让租客的生活鸡飞狗跳。
我倒是觉得,与其纠结"借死不借生"这种老黄历,不如把租赁合同写得更细一些。哪些行为允许,哪些不允许,提前白纸黑字写清楚,比事后扯皮强一百倍。
租客也得有维权意识。遇到房东无理要求,别光生气,留好证据,该找社区找社区,该走法律走法律。你越退让,对方越觉得你好欺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