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拍妻子出轨却因妨害隐私获刑 “台湾男子用扫地机器人监控住家,拍妻子与陌生男子不雅画面。他表示影片仅作为诉讼用。法院认为隐私权优于配偶权,判处男子5个月刑期”…第一,扫地机器人还能这么用?第二,影片没公开,仅仅拍摄就要判刑?台湾这法也太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