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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姐妹各出了30万给父母买房,父母去世后房子卖了200万,两姐妹分钱时,一

河南:两姐妹各出了30万给父母买房,父母去世后房子卖了200万,两姐妹分钱时,一分钱没出的弟弟蹦出来也要分钱。法院判了

河南那边有一个事情,是关于一个家庭里面的纠纷,听起来就让人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事情的主角是一个叫周某的男子,他有两个姐姐。这个家庭一开始看起来好像挺正常的,但是后来因为钱的问题,闹到了法庭上面,挺让人唏嘘的。

当年父母年纪越来越大,原先住的老房子条件简陋,居住很不方便。两个女儿心疼老人晚年没有安稳住处,姐弟三人商量家庭大事的时候,弟弟没有表态出钱,两个姐姐不忍心看着父母继续将就,姐妹二人各自拿出自己的积蓄,每人30万,合计60万全款买下这套住房。出于老人落户方便的考虑,房产证直接登记在父亲名下,房子专门用来给二老养老居住。

房子买好之后,日常照看老人,看病拿药,逢年过节添置生活用品,大多都是两个姐姐在跑前跑后。周某有工作,经济条件并不差,可平日里探望父母的次数屈指可数,大额开销几乎没有承担过。邻里都看在眼里,老人晚年的生活,依靠的是两个女儿的付出。

谁也没预料到,这套房子后续大幅度升值。父母相继离世,生前没有留下书面遗嘱。姐妹二人处理完后事,商量把这套房子出售,最终成交价200万。姐妹本来打算收回当初自己投入的购房本钱,剩下的钱再做商议。

这个时候许久不露面的弟弟周某找上门,态度十分强硬。他的逻辑很简单,房产证写的是父亲名字,房子就属于父母留下的遗产,自己作为儿子,是法定继承人,200万的售房款,姐弟三个人理应平分。

两个姐姐听完心里寒透了。买房的时候他一分未掏,父母晚年赡养陪护他基本缺位,现在房子涨价,他直接过来要求平分大额房款。双方多次沟通,各持己见,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周某直接把两个姐姐起诉到法院。

法庭开庭审理,现场的交锋十分激烈。周某反复强调不动产登记信息,坚持登记在父亲名下,就是父母遗产,子女都享有同等继承权利。两个姐姐提交银行转账流水、当年购房付款凭证,还有邻居、亲戚的证言,证明整套房屋的购房资金全部来自姐妹二人,多年赡养义务也主要由两个女儿完成。

审理过程里面法官厘清关键事实。购房时两姐妹出资60万,是出于孝心,这笔钱用于购置父母居住的房屋,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这套房产大部分价值来源于两姐妹的实际出资,不能完全当作父母凭空留下的遗产直接均分。结合民法典继承相关规定,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甚至不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予以多分 。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200万售房款里面,优先把当初姐妹出资的60万归还给两姐妹。扣除购房本金之后,剩下的140万,才属于父母遗产,再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赡养付出情况进行分割。周某不服一审结果,向上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之后维持原判。

这件事在当地传开之后,引来很多人的讨论。不少人替两个姐姐抱不平,也有人感慨,很多家庭矛盾的根源,就是部分子女只盯着继承的权利,却回避赡养的责任。

很多普通家庭都会出现类似隐患。子女出钱给父母买房,房产登记在老人名下,口头说好是养老使用,没有留下书面说明。一旦老人骤然离世,没有遗嘱,就很容易爆发兄弟姐妹之间的财产争执。孝心归孝心,大额资金往来,保留好转账凭证,提前做好约定,能够避免往后亲情被金钱撕扯。

继承权从来不是无条件坐享其成。权利和义务本就该对等。享受继承带来的收益,就要承担赡养长辈该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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