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析了“强制休假”的卡点在企业、在职工自已、在监管。我深深地不以为然。这三条都没有说到点子上。
首先,休假针对的是两类截然不同的群体,一是体制内,一是企业。作为体制内,众所周知,几乎不存在问题。而作为企业,那些经营稳定利润能保底的企业问题也不会太大,而对于经营状况不佳的民营中小型企业,问题就大了。目前整体上经济不景气,相当多的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全凭着让员工加班加点硬撑,他们真的让员工“休不起假”。这才是“强制休假”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
文中也曾有上班时间与工作效率、员工多少与效率的分析,都仅仅是理论上的说辞,与实际情形相去甚远。经济发展大环境不好,休假制度如同无本之木。
在社会管理上一哄而起,我们吃过的亏不少了。根据不同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制定相对应的政策,才是解决之道。在“强制休假”上,也应如此,仅仅靠强制性的行政号令,对大多数经营不善的中小企业来说,行不通是注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