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为何在旧社会,戏子被视为下九流,地位却比妓女还低?
这听起来荒唐至极。
靠本事谋生,怎么反而不如靠身体?
答案就两个字,控制。
衙门能把妓女锁在教坊司的户籍册里,却管不住一个戏班子天南地北跑码头。
在皇权眼里,这种不依附体制就能自己活好的本事,比卖身更该死。
要揭开这背后的底层逻辑,得从一桩清末奇案说起。
1872年,京剧名角杨月楼在上海金桂园登台,他扮相俊朗,功夫扎实,很快红极一时。
坊间流传参看杨月楼的打油诗,台下17岁的富商千金韦阿宝连续三天看戏后对他心生爱慕,便托人递去八字帖想定亲。
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
他身为戏子,身处贱籍,怎敢高攀良家女?
韦阿宝因相思成疾,其母心疼女儿,主动促成婚事,双方交换婚书,定下聘礼与婚期。
此事传到韦阿宝叔父耳中,他勃然大怒,以良贱不可为婚为由,联合广东同乡以拐盗良家女子罪将杨月楼告上衙门。
主审县令叶廷眷同为广东香山人,觉得同乡千金被下贱戏子玷辱,庭审时动用酷刑,杨月楼被杖责200下,韦阿宝当堂掌嘴200,牵线的乳母被加号示众10天,韦母也因羞辱与牢狱折磨病逝。
这桩案子轰动一时,与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并称清末四大奇案。
后经慈禧过问,杨月楼才免了死刑。
但结局依旧凄凉,韦阿宝被生父逐出家门,下落不明,红透半边天的杨月楼一夜之间妻离子散。
这就是戏子的命,纵使有钱有名有绝活,也无权与良民成婚,终究不被当成一个完整的人。
杨月楼的悲剧从来不是个例,而是戏子群体在封建体系中的真实写照。
清代《大清会典》将人分为良贱两类,良民为良,奴仆、倡优、隶卒为贱,娼妓和戏子仅仅挨着,同为贱民。
但在许多版本的下九流排序中,例如“一卜二星三相四医五工六匠七娼八优九儒”,娼居第7,戏子居第8。
清代中前期,娼妓的地位被明确认为高于优伶,但两个行当共享同样的法律枷锁,即子孙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不得与良民通婚,诉讼时贱民犯法处罚更重。
那为何妓女还能略微领先戏子一个身位?
原因就在于两个字,控制。
官妓身属教坊司,户籍在册,定期纳税,接什么客都在衙门的眼皮底下。
她们好比被牢牢捏在手心的棋子,虽贱却无法形成一股游离于体制之外的力量。
作为下九流的戏子不一样,一个戏班子,几口戏箱,天南地北走江湖,不必依赖固定土地,不必受衙门差遣,靠着一身真功夫,在任何一处搭台就能挣钱吃饭。
这种离开朝廷也能自己活好的生存能力,在皇权眼里比卖身更危险。
清朝对下九流的打压具体到婚姻上,《大清律例》规定良贱通婚要受杖刑,杨月楼案就是铁证。
在当官上,倡优隶卒家庭出身者子孙三代之内不得参加科举。
即便是在雍正废除贱籍之后,条件也是极其苛刻的。
越户报官改业,必须四代以后本族子弟才准应试。
很多人以为雍正废除贱籍是发了善心,但仔细翻看圣旨的细则,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制度性的羞辱。
四代算起来到曾孙辈已是百年光阴,这等于告诉那些下九流,儿子孙子仍然要为过去背一辈子黑锅。
清末京城戏班里有红了半辈子的伶人,攒下万贯家产,想替儿子请个秀才当私塾先生,满城竟没有一个秀才敢接。
这不是钱不够,而是哪个秀才接了,等于亲手把自己的功名扔进水沟。
在着装上,元代伶人穿皂色衣,戴角冠,明代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符,一眼望去只要头上顶着绿巾,外人就知道此人乃贱民。
为什么一个下九流的行当会让坐在龙椅上的人如此忌惮?
汉武帝时期有一个著名的案子可以帮我们看透这种心态。
汉朝侠客郭解名震天下,当时的老百姓受了欺负不去衙门击鼓,反而跑几百里路去找郭解评理。
一次,郭解的门客杀了人,但他本人并不知情。
按当时法律,郭解至多连坐减等,但御史大夫公孙弘说了一句极其冷血的话:“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
你一个平民百姓凭着自己的威望决断别人的生死,本人知不知情已经不重要了,你的存在本身就是罪过。
汉武帝听罢,下令将郭解满门抄斩。
商人也是如此,家财万贯可以,但子孙不得为官,挣的钱不得大量买地变成士族根基。
蛋家人也是如此,一辈子漂在船上,朝廷的海禁政策就管不住,所以被列为贱籍,不准上岸买房,不准与陆人通婚。
戏子恰恰是这条鄙视链最末端的一节。
他没有武装,没有资本,甚至没有小船,但他有一身可以翻山越岭行走江湖的技艺,有一个不必依附任何衙门也能搭台唱戏的班子,这就是皇权眼里的大错。
有句老话叫“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很多人信了一辈子,以为这是骂他们天生缺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