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白无故打了对方一个耳光,不了,却折断了自己的手指,我随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因此生产的病医费。
如此情况并非杜撰,而是真实发生的,2024年,江苏袁女士在酒店溜狗没有牵绳,狗子咬伤了酒店散养的羊屁股,羊臀部被咬伤的同时,狗子的门牙因用力过猛也被折断了。
该狗为哈士奇名犬,种牙等费十分高昂,袁女士不反思自身过失,却报警向酒店方索赔2.4万元种牙费。
警察到场后,袁女士声称自己的狗子虽未牵绳,但仅仅只是“含”了一下羊臀部,而且是酒店散养羊首先“勾引”自己的狗子,酒店方存在重大过失。
最终警调解,酒店赔偿1.2万元(50%),另赠套房使用权,袁女士自己承担剩余费用。
对此,网友一致称处理方式为“和稀泥”,不知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