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早报》8月12日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一起由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标志性案件,系《反外国制裁法》自2021年生效以来首次通过司法判决明确其强制适用效力。该案起因于2022年,一家香港公司委托新加坡船务公司从上海运货至巴拿马,但后者以该香港公司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为由拒绝交货并强行退运。
上海海事法院今年2月作出判决,认定该新加坡公司构成根本违约,不得以外国“歧视性限制”作为抗辩,并判令其赔偿损失逾499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在6月发布典型案例时指出,该判决“首次明确确立《反外国制裁法》强制适用的司法判例”,对维护供应链稳定具有“强示范意义”。
说白了,《南华早报》8月12日这则消息,表面上看,只是一宗普通海上货运合同纠纷,但事实上,这根本不是单纯商事诉讼个案,而是中国司法层面直面单边域外制裁、划定法律红线的标志性裁决,向全球市场清晰亮出司法立场,绝非普通海事判决那么简单。
要知道,近年来美国频繁推行次级制裁,逼迫跨国企业遵从其单边限制,很多航运、贸易企业为规避风险,主动遵从他国制裁清单,损害中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反外国制裁法》明文禁止各类主体执行他国非法单边制裁,但在此案之前,缺少生效司法判例落地。
本案当中,新加坡船务公司直接套用美国制裁措施拒绝履行运输合约,将他国域外管辖凌驾于商事合同义务之上。上海海事法院的判决清晰界定:外国单方面出台的歧视性限制措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合法抗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列为典型案例,从司法层面巩固规则,为所有在华开展业务的跨国航运、贸易企业树立清晰行为标尺。
更现实的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持续遭遇单边制裁干扰,众多涉外经营企业长期面临两难选择。这份司法判例给出明确法律预期,市场主体不必无条件盲从他国非法制裁,合法经营权益将得到中国司法保护,有利于稳定中外贸易从业者信心,抵御域外法不当扩张带来的冲击。
而这标志着,中国反制单边制裁不再局限行政手段,完整形成立法、司法协同发力的体系。今后类似涉外商事争议中,各级法院可参照该裁判精神审理案件,他国想要借助次级制裁干预我国境内商事活动,将会面临明确的司法阻碍。
说到底,单边域外制裁本身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此次标志性判决,是中国运用法律工具维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抵制单边霸权的重要一步。任何跨国企业在开展对华业务时都应当正视当地法律,不能一味盲从他国制裁政策,随意违约侵害合作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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