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自以为是、爱吹牛逼的律师真的是坑人啊,说一个很现实的情况,当前刑事案件处理,云南境内或者说全国大多数地区,只要你不是什么杀人放火强奸这种案件,性质不算恶劣的一般案件,其实检察院在看了律师意见后都会把能从轻从宽的情节都给你考虑进去,直接走认罪认罚流程,毕竟人家工作忙也不想麻烦就为了多判点刑期。而就目前看,除非争议太大明显有问题的,不然基本是检察院出什么量刑建议,法院大概就是那么判了。所以大多数普通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就把量刑差不多固定,对当事人才是有实际好处的。
咱们有些同行,水平一般,吹牛逼的本事倒是不小,明明有些案件检方已经是高抬贵手了,还跟家属说可以更轻甚至无罪,要到庭上硬刚。上次有个案件的同案犯,普通的经济犯罪,数额挺大,明明检察官已经尽量给他扣除金额,把刑期降了一档了,他的律师还当庭在那里逼逼这里不对那里有意见,结果检察官眼睛一亮“好的,不认了是吧,那你这边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了”,结果那人判得比其他同案犯都重。这种人,大概率判下来结果没达到他吹的牛,他跟家属解释时又甩锅给法院,说法院不通人情、太黑之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