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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检c官抢的,是刑期

周四,甘肃这个案子的检c官跟我说:

下周一,准备做认罪认罚。

按道理,这是好消息。

前面的量刑已经沟通过几轮,方向也不差。

但我第一反应不是“终于可以签了”。

而是:

等等,我补充侦查卷还没看。

更巧的是,周五上午,12309才通知我:

在线阅卷审核通过。

也就是说——

周五我刚拿到补侦卷,
周一就准备让当事人签认罪认罚。

中间真正留给律师的,只有这个周末。

所以那天在中川机场等车,我直接把电脑架在腿上开始看卷。

这一看,还真看出了问题。

同案材料里,有些从宽情节的认定值得重新推敲:

明明更接近坦白的,材料里按“立功”评价;

有的人并非典型主动投案,却又出现了“自首”方向的表述。

我看到这里,第一反应并不是:

那就把认罪认罚推翻。

恰恰相反。

如果认罪认罚本身对当事人有利,那就继续谈。

但这些问题,必须变成谈判桌上的筹码。

同样一个案件,同案人员的自首、立功、作用大小都能被充分评价,

那我的当事人呢?

他的从宽空间是不是也应该重新算一遍?

所以周五,我一定要再会见一次。

把新卷看完。

把这些问题跟本人讲清楚。

把他的真实意见确认下来。

然后再去签。

很多家属不理解:

“都已经谈得挺轻了,为什么还要折腾?”

因为对办案机关来说,

早两天、晚两天,可能只是流程安排。

但对里面那个人来说,

这个情节多认一个,那个量刑再往下压一点,可能就是半年、一年,甚至更久。

所以我朋友圈以前写过一句:

跟检察官抢时间,不都是因为戒备。

有时候,反而是尊重。

检察官依法把案子办下去。

律师把该看的卷看完,把该讲的问题讲透。

该认的认。

该争的,一寸也别轻易放过去。

刑辩真正的较量,很多时候并不热闹。

就是在别人觉得“差不多可以签了”的时候,

你再低头把那几十页卷宗看一遍。

因为你知道:

你多看出来一个问题,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少坐很久。#刑事律师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重返庭审现场 #进一步检查 #看守所会见 #律师日常 #靠谱刑事律师 #刑辩实战 #刑事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