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死刑立即执行!”安徽安庆,一22岁医学女大学生,本有无限可能,偏偏却与无业男子网恋了,矛盾不断。谁知,在分手后,男子偏执地认为女子背叛了感情,竟网购三棱军刺预谋报复,先借口谈网店生意将女生骗至出租屋,仅因女生因现男友有约着急离开,便暴起将其掐颈致死,手段极其残忍。杀人后他调低空调藏尸床底,连夜逃亡,48小时后落网。精神鉴定显示他心智正常,毫无免责可能。案发后,一审法院判处男子死刑立即执行。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林某强2001年出生,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绰号“老黑”,是个无业青年。
2018年,他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当时还在读书的李某,两人隔着屏幕断断续续聊了近四年,直到2022年底才确认恋爱关系。。
然而,感情的世界里往往埋藏着旁人难以察觉的暗雷,仅仅过了一年多,到2024年8月底,李某便因“感情纠纷”坚决地与林某强分了手。
分手后林某强无法接受,偏执地认为是李某对感情不忠,心生报复之念。
他开始在网络和实体市场上搜寻致命器械,最终购得了三棱军刺、电击枪等极具杀伤力的工具,藏在出租屋内伺机而动。
2024年11月1日,林某强以“讨论经营网店”为借口,向李某发去了见面的邀约。李某没有多想,便从校园出发,独自乘车来到了林某强的出租屋。
晚上8点多,出租屋内的气氛起初尚算平静。但很快,李某看了看手机,现任男友的消息让她有些着急,便准备起身离开。
这一举动在林某强眼中,瞬间成了某种“背叛”的确证,他猛地拽住李某的书包,用力甩到了客厅洗手台附近。
争吵声骤然响起,李某试图弯腰去捡拾自己的书包,就在那一刹那,林某强最后一丝理智崩断了,他伸出右手,一把将李某拽倒在地。
在李某还没来得及呼救的瞬间,林某强用左手死死按住她的头部抵向冰冷的地面,右手掐住了她的喉咙。
李某曾进行过激烈的反抗,但终究存在悬殊的差距。见李某挣扎不止,林某强索性用双手同时扼压她的颈项,直到李某的鼻腔、口腔流出鲜血,才缓缓松开了手。
确认李某不再有生命体征后,林某强没有拨打电话自首,也没有表现出丝毫慌乱中的悔意。他将李某尚有余温的尸体拖拽至侧卧房间,塞进了床底。
为了延缓尸体腐败、掩盖气味,他竟然将房间空调调至制冷16摄氏度。做完这一切,他才带着李某的手机、手表,以及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三棱军刺、电击枪等物品,趁着夜色出门,分别丢弃在附近垃圾桶和江堤边,妄图毁灭一切物证。
当晚23时许,距离案发仅过去三个小时,林某强已经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向着潜山市方向逃窜。
然而,天网恢恢,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嫌疑人踪迹。
2024年11月3日10时许,距离案发不足48小时,林某强在潜山市余井大桥附近被埋伏的警方成功抓获归案。
到案后,林某强及其辩护人提出了精神异常的辩解,为了查明真相,司法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林某强进行了专业的精神状态评估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鉴定意见显示,林某强无精神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随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强提起了公诉。
法庭上,林某强在法庭上态度特别冲,全程梗着脖子,反复强调他跟李某压根没分手,好像只要他咬定没分,那条人命就不算数似的。
2026年1月13日,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某强死刑立即执行。
法槌落下后,林某强突然变了脸,当庭喊着要上诉,说请法官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还说什么以后出狱了一定会照顾好李某的父母。
上诉后,二审法院在2026年4月17日进行了开庭,庭上,林某强几乎没什么表情,他向法官表达了歉意,说对不起李某,对不起李某父母,也对不起自己父母。
但在李某父母看来,林某强的说辞就是个天大笑话。
二审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林某强提前购买三棱军刺、电击枪等凶器预谋杀人,作案后藏尸、毁证、逃逸,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无法挽回。且被害人李某无任何过错,林某强不具备任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林某强所谓“出狱后照顾被害人父母”的当庭表态,本质上属于求生性言辞,不具备悔罪的实际内容与客观表现,不影响死刑的适用。
2026年8月11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本案依法自动报请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经最高院核准后,林某强将被执行死刑。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