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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的记者打了一个电话到酒店。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不知情”,还特意说了句

重庆晨报的记者打了一个电话到酒店。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不知情”,还特意说了句具体经营事务由当时的看管人员负责。

然后,报道就发了。

8月5号那篇报道的标题是“重庆游客伊犁遭遇奇葩账单,睡自己车里被酒店收了150元‘住宿费’”。文章一出,全网炸锅。评论区全是骂酒店的,老板娘手机号被挂到网上,刚开一年的店差点被口水淹没。

报道引用了王先生那句话:“车是我们的,油是我们的,停车费我们也交了,怎么睡自己车里还要收钱?”这句话直接点燃了全网情绪。

可报道里没写的是——第二天王先生的同伴又开来两辆车,三辆车、十几号人聚在酒店院子里。撑天幕、架锅炒菜、拿员工自己的电饭锅煮面、霸占洗衣房洗衣服晾得到处都是。酒店员工过去说这些得收费,王先生当场答应的。150块是打包价。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退房。王先生让酒店开两张发票,一张正常房费,另一张150块必须备注“车上住宿费”。酒店说没这个名目开不了,老板娘主动表态这钱我不收了全额退给你。王先生说不退,钱照付,发票必须按我的要求开。最后闹到报警,酒店只能捏着鼻子在发票上打了“车上住宿费”五个字。

拿着这张自己要求开的发票,王先生转头投诉到12315。协商录音里他提了两个方案:方案一直接赔5000;方案二退150、开除两个员工、每人罚500块共1000转给自己。酒店选了第二个。

两个前台姑娘按规定维护酒店利益,结果被开除、被罚款,罚款还得转给投诉她们的人。

后来王先生自己承认了搭天幕、用洗衣房、用电饭锅这些事,还说开除员工索要补偿的诉求都兑现了。

8月10号晚,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致歉声明。记者停职检查调岗,值班负责人和责任编辑停职三个月。承认采访不够严谨、事实把关不够细致。

问题是——记者打的那个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不知情”,还说了具体事务由当时的看管人员负责。不知情的人说的话,能代表酒店全部立场吗?记者有没有追问“当时的看管人员”是谁、怎么联系?

150块钱的事吵了一个星期,整个编采团队被端了。真正该问的是——那篇报道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

(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 重庆晨报8月5日报道、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致歉声明(2026年8月10日)、酒店负责人马女士8月6日公开回应、闪电新闻实地走访(2026年8月7日)、协商录音内容

评论列表

用户33xxx71
用户33xxx71 2
2026-08-12 01:39
不实消息,故意隐瞒的新闻报道,应该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