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27号,青海省委家属院里,一个17岁的男孩王强被邻居捅了14刀,当场死了。凶手叫杨小民,他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
案子本来判了死刑,结果省高院改成了死缓。王强家人不服,拿着血衣到处告状,跑了五年都没用。省里开会讨论,八千多人投票,七千多人要求死刑,法院还是不改。
一个记者看不下去,写了内参报到中央。八位领导人看到后都发了火,派人下来调查。1985年7月,杨小民终于被执行枪决,几个包庇的官员也被处理了。
这案子后来成了法治课上的例子。一个普通家庭,硬是跟特权斗了五年,最后靠中央直接干预才算完。现在想想,法律要是真能公平,哪用得着老百姓跑断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