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认定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但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巴林左旗教育局依旧对其作出降岗降薪的处分,岗位从专技七级降到八级,薪级同步下调,处分已经正式生效。教育局对外回应,称作出该处分依据充分。
在当事人的视角,自己是上前制止冲突,属于见义勇为,无法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近期表示会继续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
不起诉,不等于行为完全没有问题,司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公职人员的政务、纪律处分可以独立作出。可大众纠结的点在于:出于劝架的善意介入纠纷,怎样界定行为边界。既要看到客观上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也要考量出手的初衷。
希望后续申诉能够给出一个兼顾法理与人情的答案,既守住规则底线,也不让挺身而出的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