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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上过不去!”陕西,一位老人听信保险业务员的推荐,将200万养老积蓄,全都购

“良心上过不去!”陕西,一位老人听信保险业务员的推荐,将200万养老积蓄,全都购买了保险。可当老人急用钱要办理退保时,却被告知只能拿回108万。92万元的血汗钱直接蒸发,气得老人当场崩溃大哭。事后,涉事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站了出来,实名举报公司长期套路老年人投保,出纠纷就让基层员工背锅,自己良心上过不去。

据内部员工姚先生透露,涉事保险公司会从外购入老年人的个人信息,筛选出手中有存款、风险辨别能力弱的中老年人群。

之后通过电话邀约,但绝口不提保险,只用免费米面油、日用品当诱饵,哄着老人到线下门店参加宣讲会。

老人到店后就被集中安排在密闭教室式会场,统一话术轮番洗脑。宣讲员编造:“投保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返利”的虚假说法,口头承诺每年3%-4%的固定收益,并反复强调比存银行划算。

全程刻意回避两大关键信息:一是保单前期退保会大幅亏损本金,二是产品资金有长期锁定期。

开头所说那位有200万元存款的老人,就是被这套说辞打动,拿出200万的全部积蓄,购买了长期储蓄险。

可没过多久,老人家中突发急事急需大额资金,老人赶到门店申请退保时,工作人员拿出合同告知只能按现金价值结算,最终仅退还108万。巨大落差让老人情绪失控,在营业大厅失声痛哭。

之后,老人持续上门维权,公司管理层统一口径,称所有夸大收益、虚假宣传都是业务员个人私自承诺,与公司无关。

最后公司将全部责任推给对接的销售员,逼迫对方自行承担赔偿,甚至使其主动离职。多名基层同事都遭遇过同款处理方式,不少人被迫丢工作、背负经济损失。

姚先生每天要处理大量售后投诉,他见过太多老人掏空养老钱亏损,又维权无门,也亲眼看着同事不断被公司推出去“背锅”。

长期心理的煎熬下,他联合多名知情同事整理完整证据,在2026年7月28日向媒体提交实名举报材料,完整曝光整套违规销售流程。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表示已接收了完整举报线索,即刻向涉事保险公司下发调查通知书,全面进场核查所有举报内容,并承诺两个月内反馈核查最终结果。

有网友表示:保险本来是个好东西,结果被买保险的和管理层给搞得人心惶惶,不再相信保险了。

还有网友表示:这是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不但坑客户的钱,还要吃员工的钱。

那从法律上来讲,涉事保险公司的行为该如何评价?

首先,保险公司让业务员背锅,那也只是业务员不懂法而已。

业务员推销保险产品,统一培训话术、进行标准化营销模式,都是在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

因此,不能简单认定一旦有老人来维权,就全部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公司必须承担主体经营责任。

其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如果涉事保险公司从外购入老年人的个人信息,这就属于违法,相关监管部门有权予以行政处罚,严重的可以按照犯罪处理。

再次,6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长期人身险,企业必须全程双录,完整提示退保亏损、收益不确定性等核心风险。

按照姚先生所说,保险业务员在给老人销售保险产品时,是不会双录的,也不会去提醒亏损问题。

既然如此,那保险业务员的行为就侵犯了老人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

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尽到了提醒或明确告知义务的,那涉事格式条款就不能作数。

既然如此,保险公司就应当把全部200元保险费退还给老人,而不是截留一部分。

综上,若举报内容全部查实,监管部门将会督促涉事保险公司妥善处理受损投保人退保诉求,杜绝简单以现金价值结算、放任老人巨额亏损。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追究企业甩锅给员工的不合理内部追责模式,保障保险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作为老人,应当保留保险合同、缴费流水、宣讲宣传单、销售沟通录音、门店宣传视频、投诉记录;员工证词等。

然后拨打12378国家金融监管投诉热线,提交全部证据,申请监管介入协商全额退保。若协商无果,老人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最后,我们要提醒家里有老人的年轻人们,平时要多关心关心老人的生活,适当地给他们科普下保险常识。如果老人说要把大额资金拿去理财,作为子女的应该帮忙把关,最好是劝对方不要去理财,这才能守住老一辈辛苦攒下的养老钱。

请问您家里的长辈有没有被邀约参加保险宣讲、领取礼品推销保单的经历?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