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女子称,丈夫罗某是上门女婿,2001年两人结婚,并育有一子,之后两人长期分居两地,各自打工。2009年,得知丈夫与自己的邻居闫某某同居,且二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当时闫某某已经怀孕,并未离婚。此后,女子报警,警方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予立案,女子后来通过刑事自诉、层层信访举报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持续反映此事,直至2018年,四川通江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
后来又经过8年司法拉锯,今年7月,法院最终认定罗某某和闫某某长期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子,构成重婚罪,罗某某获刑20个月,闫某某获刑15个月。
妻子从2009年发现丈夫出轨,到2026年尘埃落定,整整等了17年,才等来了这个判决,这个结果。作为妻子这17年的等待,内心的纠结、挣扎和痛苦,有谁能懂?这判决还是太轻了!如果出轨、重婚罪都像“军婚”一样对待,试问丈夫还敢这样吗?道德约束不了的事,只有靠法律来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