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国军第120军长周嘉彬未被清算??
周嘉彬是张治中将军的女婿,1949年西北解放前夕,既没有率部顽抗,也没通电起义,辞去军职赴香港。1950年返回大陆,没有被作为战犯清算。
内战末期拒绝顽抗,做了有利于和平的实际行动。兰州战役之后,不执行死战命令,释放关押的地下党员与进步人士,还发放路费。部队就地解散,避免大量官兵无谓战死。
他离开之后,第120军残部在酒泉通电起义,河西地区和平解放,玉门油矿等重要设施完整保全。没发生大规模战斗破坏,客观减少伤亡与损失。没有率部与解放军作战,不具备战犯条件。
他岳父张治中是和平将领,北平和谈后留在解放区,属于我党高度尊重的爱国人士。周嘉彬回国,是经过张治中沟通,在组织知情前提下回来的,这层关系是重要的客观背景,不是决定性因素,是他自身没有战争罪行。
周嘉彬抗战时期积极抗日;解放战争期间,没有指挥部队对解放区实施大屠杀、残害群众、疯狂进攻等罪行。内战后期消极避战,不主动进攻解放军,没有血债,不符合战犯的认定标准。
1950年从香港回到大陆后,进入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改造,之后担任水利电力部参事,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还当选第三、四届政协委员,以爱国民主人士身份参与国家建设,接受新政权的安排,完成身份转化。
第120军是临时拼凑部队,并非嫡系;同时家人一度被国民党势力控制为人质,因此他没有选择公开通电起义,选择辞职离军赴港观望,属于特殊历史环境下的折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