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陕西咸阳,男子家的房子纳入拆迁范围,但补偿方案还没有敲定下来,强拆人员就招募社会

陕西咸阳,男子家的房子纳入拆迁范围,但补偿方案还没有敲定下来,强拆人员就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每人给500元,给他们配了防暴装备。他们闯入男子家,他们要控制张家人,先拆房,拆完再放人。男子家父子不服,进行了反抗,导致有一个强拆人员被长矛刺伤死亡。

进行强拆之前,强拆人员早有准备, 他们早已知晓,张家父子多次强硬拒绝拆迁,双方矛盾激烈。

要想强拆张家的房子,他们得策划好方案,为了顺利进行强拆,组织者就招了数十名社会闲散人员,给他们每人500元。

为了有备无患,在进行强拆之前,他们还高价买了防暴盾,钢叉,灭火器,防刺服等专业器械。

他们已经制定好了方案,在强拆之前,那么多强拆的人员,肯定可以先控制人员,控制张家父子,等强拆了房子之后,再放人。

他们制定好暴力作业方案之后,在2023年4月1日的凌晨6点,趁着天色蒙蒙亮,他们就已经带着那些专业的防暴装备,出动轮式破碎机,还有急救车辆。

他们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张家门口,张家人此时还在熟睡中,完全不知道外面的情况。

强拆的队伍,可不管里面的人,他们用破碎机先是暴力破坏了院墙,大门。

不过大门比较结实,他们难以将大门破坏,他们只好轮流踹门。

不过门还是没有开,最后他们用机械破门而入。

他们一进到房内,就向屋内喷射灭火器,他们企图这样制造混乱,并且其他的强拆人员,也带着那些防暴盾,钢叉等设防暴装备,也闯进屋内。

巨大的动静惊醒了张家父子,父亲张三报,儿子张恒,他们惊醒后,赶紧跑出来,看到了外面一片混乱。

面对手拿防暴装备的强拆人员,面对屋内一片混乱,张家父子才意识到,这些全副武装的强拆人员,清晨破门而入,入侵他们的住宅,他们是有备而来的。

父子俩看到眼前的情景,非常愤怒,其实他们也早有准备,他们使用了辣椒面反击,他们手中还拿着长矛防卫。

他们冲向强拆人员,长矛一顿挥舞,混乱中,带头强拆人员石某,被张恒用长矛刺伤,石某因为失血过多而离世。

发生这样的事情,张家父子都心慌了。本来他们就在操心房子的补偿问题,如今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为何事情会闹成这样,这得从他们的房子拆迁问题说起。

在他们村,建设欢乐世界项目,他们村都得拆迁,这个项目是从2017年开始的,但是到了2020年,张家成了村里最后一户拆迁户。

因为补偿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张家拒不签约,张家对于相关征地决定,也不服,所以提起了诉讼。

可没想到,案件还在审理阶段,就发生这样的事情。

事情发生之后,张恒的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他们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恒提起了公诉。

在当时的情景下,张恒父子是可以进行自我防卫,但是由于石某被刺伤失血过多而死亡,所以张恒的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他们认为,当时张恒是知道长矛会伤害到别人的,他还用长矛伤害石某,所以张恒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些强拆人员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他们的非法侵入,他们还准备了防暴装备,目的就是要强拆张家的房子。

张家面对大规模有组织,持械的非法暴力入侵,而且当时是在清晨,天蒙蒙亮,光线昏暗,而且他们是被惊醒的。

突发这样的事件,面对强拆人员,张家父子也感到很危险,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面对不法侵害,其实张行也很难预判对方受到侵害的程度。

他们当时的所有反击行为,其实都是想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这是本能之举,这样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这些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2026年8月7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这次强拆行为于法无据,属于不法侵害。

强拆人员在清晨持械破门入侵,暴力强拆,其实这些行为就已经威胁了张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张恒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反击,造成强拆人员石某受伤离世,这是他们不能判断的,因此他们的行为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张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那么你对这起强拆行为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