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拿着一张《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家属在电话里很激动。
我倒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
脑子里先想起的,是几天前和受害人的那次沟通。
家属当时一直问我:
“张律师,要多少钱才肯签谅解?”
但电话接通以后,对方沉默了很久,只说了一句:
“我不是只要钱。”
这句话,我到现在都记得。
很多人以为,刑事案件谈谅解,就是谈一个数字。
钱够了,字就签了。
真做过才知道,人心没有这么简单。
有的人在意赔偿。
有的人在意一句道歉。
有的人真正害怕的,是人放出来以后继续纠缠,自己的生活再也回不到原来。
所以,律师去和受害人沟通,不是替谁施压,也不是拿钱去买一句原谅。
而是先听清楚:
他到底在怕什么,气什么,又需要一个怎样的交代。
那几天,我一边写法律意见,一边反复沟通。
文书要告诉办案机关:
这个人为什么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沟通则要让受害人看到:
这边不是想把事情糊弄过去,该承担的责任不会躲,今后也不会继续打扰他的生活。
一边是法律。
一边是人心。
哪边没走通,那张取保通知书都未必能顺利落下来。
当然,也不是每个案件都要追着受害人谈。
帮信、掩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类链条型案件,当事人和真正的受害人可能根本不认识,甚至连人都找不到。
这种时候,力气更应该放在金额、作用、明知、获利和退赔上。
刑事辩护最难的,从来不是套一个固定动作。
而是判断这个案件眼下最值钱的突破口,究竟在纸上,还是在人心里。
那晚,我把通知书折好,放进文件袋。
家属看到的是“人终于出来了”。
我看到的却是:
一份文书、几通电话、一场没有谈成又重新谈的沟通,最后一起把事情往前推了一步。
取保决定只有一张纸。
但纸背后的人心,不能被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