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鸿:提议立法取消私生子女继承权!婚外生子是出轨方违背婚姻承诺所致,若让私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原配与婚生子女必将受到双重伤害,婚姻的神圣性与稳固性也会遭到严重破坏。
此前法律博主罗鸿在社交媒体上抛出这一建议,当天就引爆了舆论场。相关话题阅读量迅速破千万,评论区吵成了一锅粥。
有人拍手叫好,说早该这么干了;也有人骂他冷血,说孩子是无辜的。这场争论撕开的,是中国无数家庭最隐秘、最疼痛的一道疤。
事情的导火索,是深圳一位王先生的遗产案。
据“深圳政法”4月2日发布的消息,王先生生前立下公证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婚生女儿。可他去世后,一个自称非婚生子的男子突然起诉要求分遗产。法院认定亲子关系成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判决非婚生子可以继承一部分。
更扎心的是,王先生遗嘱写得清清楚楚,却因为“必留份”制度,遗嘱必须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法院还是给那个孩子留了一份。
这位父亲想把所有东西留给名正言顺的女儿,法律却不答应。你说,这叫什么事?
其实不只是深圳。
2025年7月,上海徐汇区法院判决一名非婚生子继承父亲18万元遗产。同年8月,江苏泰州一个7岁的非婚生子,在生父去世三年后把亲属告上法庭,法院判给他1万元房产折价款。
2026年6月,澎湃新闻报道了浙江九旬老人去世后非婚生女起诉分遗产的案子。全国法院类似的判决,一年少说有几百起。
罗鸿的话为什么能引起这么大的共鸣?因为太多原配咽不下这口气。
我见过一位结婚二十多年的女士,丈夫出轨生子,私生子成年后打官司分走了她家一套房的三分之一。她红着眼眶说:“我陪他白手起家,从摆地摊干到开公司,到头来我的血汗钱要分给那个野孩子?”这不是个案,这是千千万万原配妻子共同的噩梦。
有人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该为父母的过错买单。这话没错,一个孩子没权利选择自己的出身。但问题在于,为过错买单的凭什么永远是守规矩的人?出轨的男人犯了错,法律没让他少分一毛钱;私生子拿着判决书来分家产,原配和孩子却要割肉。这到底是保护弱者,还是惩罚老实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立法初衷是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生存权。可现实是,这条法律被太多婚内出轨者钻了空子。有人甚至拿私生子当筹码,以生育谋夺财产。法律的本意是好的,但执行中却变了味,本该惩罚犯错者的制度,反而成了伤害无辜者的帮凶。
法律博主罗鸿说得直白:成年人犯下的情感过错,不该由原配与婚生子女承担损失。这句话说到多少人心坎里了。婚姻是契约,忠诚是底线。背叛契约的人如果不用付出代价,那婚姻的神圣性从何谈起?家庭的稳固性又如何保障?
当然,取消继承权不等于抛弃孩子。抚养义务必须保留,生父母该出的抚养费一分不能少。但继承权,那是家庭财富的传承,是合法婚姻的果实,凭什么让婚外情的产物来摘?
法律是社会的底线,也是价值观的风向标。当法律让背叛者毫发无伤、让坚守者遍体鳞伤,这个社会还在鼓励什么、惩罚什么?
罗鸿的建议也许不是完美答案,但他戳破了一个谁都不愿正视的问题:婚外生子是出轨方违背婚姻承诺所致,若让私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原配与婚生子女必将受到双重伤害,婚姻的神圣性与稳固性也会遭到严重破坏。
评论区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