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自己车里凑活住2晚,谁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 “车上过夜费”,理由是客人在酒店车位的私家车里过夜,需要单独缴费。男子几人气得直接报警,结局精彩了!
这事儿就发生在七月的新疆伊犁伊宁市,正是一年里旅游最火爆的旺季。独库公路上自驾车流首尾相接,伊犁河谷的草原铺着漫山遍野的绿,全国各地的游客都往这儿涌,别说连锁酒店和特色民宿,连周边牧民家的毡房都订得精光。
重庆的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同伴自驾而来,本来满心欢喜奔着雪山草原去,没成想刚落脚就踩了个大坑。
他们深夜驱车赶到酒店时,前台查了半天只剩最后一间大床房。三个成年人显然没法挤一间房,王先生先给自己办了入住,想着吃完饭再找找周边的住处。等他们吃完晚饭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附近所有住宿全是满房状态,两个女生别无选择,只能凑活在自己的车里过夜。
说真的,长途自驾几千公里本来就累,女生窝在车里伸不开腿,夜里还要担惊受怕,已经够憋屈了。换作一般人,忍过这晚也就算了,谁也想不到更离谱的还在后面等着他们。
第二天酒店工作人员还主动搭了把手,说帮忙联系亲戚开的旅店,说不定有空房。结果一行人过去一看,房源照样紧张,最后还是有一位女生继续在车里凑活了一晚。
两晚算下来,前后一共三个人次在车内过夜,停车费他们也都按酒店标准正常交了,只想着赶紧结束休整继续赶路。
等到退房结账,账单打出来的那一刻,王先生直接愣住了。除了正常的房费和停车费,单子上赫然多了一笔一百五十元的“车上过夜费”。前台算得还挺精细,每人每晚五十块,两晚三个人次,不多不少刚好一百五。
我看到这儿都觉得荒谬,合着游客睡自己的私家车,盖自己的衣服,连酒店的一口热水、一床被子都没碰过,就因为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就得平白无故交一笔住宿费?那是不是所有停进来的车,不管有没有人在里面休息,都得按人头收一遍钱?
王先生当场就提出了质疑,说停车费我们已经付过了,既没住客房也没用你们的设施,凭什么收这笔钱。结果酒店工作人员态度还很强硬,说这是店里的规定,只要在酒店停车场的车里过夜,就得单独缴费。
王先生索要正规发票,对方一开始还百般推脱不肯开,两边争执不下,王先生直接报了警。直到警方到场协调,酒店才不情不愿地开了发票,收费项目那栏还特意写了“车上住宿费”,摆明了就是要把这笔没来由的收费给坐实。
在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管理规定,要是真出于安全管理考虑,完全可以提前告知游客不能在车内过夜,或者引导到正规的自驾驻车点,一声不吭等人家住完了、要退房了才跳出来收费,这不就是看准了外地游客人生地不熟,想讹一笔算一笔吗?
王先生没惯着他们,拿着发票和所有沟通记录,转头就打了电话投诉。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很快介入核查,没给商家留任何模糊空间,直接给出了明确结论:这笔“车上过夜费”完全不合理,属于私自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据。
直到监管部门找上门,酒店负责人才站出来道歉,说辞还是我们听烂了的那套:酒店开业不到一年,管理经验不足,那几天负责人外出办事,店里交给临时人员看管,才出了这种疏漏,后续一定会加强员工培训,杜绝再发生类似的事。
说实话这种借口真的没什么说服力。收钱的时候账算得明明白白,一分钱都不肯少,出了问题就全推给管理疏忽、临时人员。要是没人投诉、没人较真,这一百五十块不就顺理成章揣进兜里了?本质上还是觉得游客好欺负,违法成本太低,抱着侥幸心理能赚一点是一点。
最终的处理结果倒是挺解气:涉事酒店不仅全额退还了一百五十元的不合理收费,还额外赔偿了王先生一千元,用来弥补他们被破坏的旅行体验。
几千公里的路程,游客奔着的是美景,更是放心的消费环境。比起事后的退款赔偿,从一开始就守住经营的底线,不搞歪门邪道,才是留住游客的根本。
很多人出门在外遇上这种事,总觉得钱不多,嫌麻烦就自认倒霉了。恰恰是这种怕麻烦的心态,惯得部分商家越来越肆无忌惮。出来玩是寻开心的,不是来受气的,遇上不合理收费,就该留好证据硬气维权,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旅游旺季出门多留个心眼,遇上乱收费别惯着,该较真的时候就得较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