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不?新疆,男子3人自驾游,在夜里到达酒店,但是只剩一间房了,2位女同伴决定在自己车里凑活住2晚,谁料男子退房时,酒店竟额外收了一笔150元的“车上过夜费”,理由是客人在酒店车位的私家车里过夜,需要单独缴费。男子几人气得直接报警,结局精彩了!
重庆游客王先生带两位女同伴,7月27号晚上十一点多赶到酒店的,前台说就剩一间300块大床房。周边民宿全都预定满了,俩姑娘凌晨一点多在车里蜷了两晚,王先生住那间房,停车费也交了。
退房那天账单打出来,多一行“车上过夜费”:一人一晚50,第一晚车里2人,第二晚1人,凑出150。王先生当场懵了,车是自家的,油是自家的,停车费交过了,没碰酒店床单毛巾热水,凭啥收“住宿费”?要发票还被拒,报警后酒店才开出来,票面备注“车上住宿费”。
警察来了也觉得离谱,协调开票但改不了收费本身。王先生转头打了12315。伊宁市市场监管局接诉后直接定性:头回见,不合理。酒店方后来解释“出于安全不让人车里过夜”,可收费那茬又推给“临时看管人员不知情”。
8月4号酒店负责人马女士主动联系王先生道歉,说开业不到一年、自己外出把店交给人代管出了岔子。协商结果150块全额退,再补1000块当旅途精神补偿,店家内部整改培训。
住宿费买的是客房和配套服务,你没开门进房,就不产生住宿消费。停车场若收过夜停车费,得在入口前台明码标价,不能把“人躺在自己车座上”换算成“住了半间房”再宰一刀。事前不挂牌、结账才说新项,本身就是乱收费。
自驾去新疆旺季,一房难求太正常。真遇上车里凑合,进门先跟前台说一声,最好录个音留个文字,停车费按公示交。别等结账蹦出“车上住宿费”才瞪眼。真碰上了,拒付、要发票、报警、12315这样操作准没错,王先生就是样板。
商家也得拎清,院子是你的不假,但别人的车和人不是你货架上的商品。靠临时编名目抠游客钱,赔出去的就不止那150块,口碑掉得比赛里木湖水位还快。新疆文旅旺季不容易,砸自己招牌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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