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得知相识朋友经营一家餐厅,便带着亲友前去聚餐捧场。朋友主动帮忙安排一桌菜品,用餐结束结账时,账单合计需要支付 7472 元,女子十分气愤,认为遭遇 “杀熟”。
事情进入公众视野,是从 2023 年 5 月 28 日陈女士发布的一段视频开始。视频中的账单显示,菜品消费 7008 元,另收取 700.8 元服务费,合计 7708.8 元。
使用优惠后,陈女士实际支付 7472 元。这个数字与网络文章相同,但账单结构并不相同,争议重点也不是菜品定价高低,而是占菜品金额百分之十的服务费有没有提前说明。
回到订位当天,陈女士联系了一位不太熟的朋友,请对方帮忙安排座位。陈女士在到店前问过价格,对方给出的答复是价格不算高。
进入包间后,陈女士原本准备看菜单点菜,朋友却表示菜品已经安排妥当。出于熟人介绍带来的信任,陈女士没有逐项确认名称、单价和数量,餐厅随后直接上菜。
用餐期间,陈女士注意到服务员主要负责传菜,红酒由同桌人员自行倒取。直到结账单送来,700.8 元服务费才成为双方争论的中心。陈女士认为实际服务与收费不相称。
餐厅工作人员在 5 月 30 日接受采访时解释,包间配置一对一服务,内容包括上菜、倒酒以及部分菜品的现场制作,因此按照菜品总价的百分之十计费。工作人员还表示,收费单中列出了该项目,但没有正面回答点餐前是否已经告知。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随后说明,餐厅可以设置服务费,前提是菜单明确标价,或者工作人员在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如果到结账时才知道存在额外收费,相关做法并不合理。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确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标明项目、内容和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另收没有事先标明的费用。
这里还需要分清一个问题。餐厅菜价高于普通门店,不等于经营行为必然违法。餐饮价格通常由经营者结合食材、人工、场地和服务自主确定,真正需要核查的是价格信息是否真实、醒目,消费者是否在下单前拥有选择机会。
至于是否构成欺诈并适用三倍赔偿,还要查看菜单、订位聊天、现场提示和结算记录,不能只凭 7472 元这个结果直接认定。
此后,深圳对餐饮价格确认作出更细致的规范。2025 年 11 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除扫码点餐外,经营者在提供餐饮服务前出示消费清单,经消费者确认后再下单。
清单需要写明名称、单价、数量或重量和总金额,加菜减菜也要重新确认,餐具、加工费等另收费项目同样需要显著标示。
把这项要求放回陈女士的经历中,问题就很清楚。熟人可以代为订位,也可以推荐菜品,但餐厅仍要在上菜前说明总价和服务费。消费者看到完整清单后,可以决定接受、更换或者取消。
公开价格不是破坏情面,而是减少误会。陈女士的经历受到关注,也正因为一顿熟人安排的聚餐,最后变成了对知情权和餐饮收费程序的讨论。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