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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7月16日,网上发布了一条让人揪心的消息,西安那个被同居男

必须死刑,立即执行!
7月16日,网上发布了一条让人揪心的消息,西安那个被同居男友杀害的女护士案,有了最新进展,二审定在7月21日开庭。

“我不想让他多活一天。”这是被害人董某某的父亲董北海面对记者时说的话,600多天的煎熬,等来了一审死刑判决,却又等来了凶手的上诉。
 
7月21日,西安女护士被同居男友杀害案二审开庭。
 
让我们把时间拨回2024年6月20日19时许,西安灞桥区柳烟路与南程路十字东南角,一辆车内。
 
31岁的护士董某某提出分手,同居男友师某某不愿分手,争执中,师某某从主驾驶脚垫处取出一把双刃刀,捅入董某某颈部。
 
法医鉴定:右侧椎动脉破裂导致大出血死亡。
 
更残忍的是,师某某行凶后没有施救,开车载着尸体在周边转悠了一个多小时,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直到20时25分,才将车开到派出所投案。
 
一个多小时的空白,一条本该有抢救机会的生命。
 
然而这起命案,远不是“一时冲动”四个字能概括的。
 
被害人家属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董某某的日记,2024年1月3日:“身体和心灵遭受了巨大的创伤,一次又一次,不知从何时起,身体和灵魂早已麻木,恐惧、害怕、无助、彷徨,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有家不可回。”
 
1月24日:“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被勒脖子了,恶语相向、变本加厉,人性的丑恶与可怕,连项链也被扯断。”
 
2024年3月,师某某因殴打董某某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一次,但暴力没有停止。
 
更令人愤怒的是,师某某追求董某某时隐瞒了自己已婚并育有2个子女的事实,他为董某某离了婚,然后说“我付出了这么多,现在要分手,我无法接受。”
 
2026年2月1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师某某死刑。

然而师某某上诉了。
 
二审的焦点,大概率仍是自首能否从轻。
 
法律的天平上,自首到底值几两重?
 
在我看来,自首制度设立的初衷,是鼓励犯罪人悔罪、节约司法资源,但自首从来不是“买了免死保险” ,《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不是“必须从轻”。

当犯罪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犯罪后果严重到无法挽回时,自首这一情节的分量,应该被重新称量。
 
师某某提前将双刃刀放置车内,这不是激情犯罪,这是有预谋的杀戮,杀人后一个多小时不施救,这不是一时冲动,这是对生命的彻底漠视。
 
被害人父亲董北海说,一审宣判以来,女方家属始终未得到男方真诚道歉,反而遭遇其家属的网络谩骂,家属放弃全部民事赔偿,只求一死。
 
一个父亲不要钱,只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