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孟龙律师及其所在律所为(LV)站台起诉国知局,是典型的“有才无德”。作为一名曾就职于国家技术监督局、参与过相关立法工作,并身兼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的顶级专家,黎孟龙的行为已远超单纯的法律服务范畴,其所作所为,站在国人和爱国者的立场,令人深感愤慨与不齿。一、背弃体制培养,以专业特权为外企“筑墙”黎孟龙早年任职于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政府核心部门,深度参与了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的搭建与相关立法工作。国家培养这样的人才,本意是让其用专业知识服务本土法治建设与民族产业发展。然而,他却将这份宝贵的体制内经验和人脉,精准地转化为帮助外企“钻规则空子、设专利陷阱”的利器。这种“既懂规则制定、又代理外资打官司”的双重身份,让公众产生了其既是“出题人”又是“考生”的失衡观感,是对国家信任与公共资源的严重背叛。二、打压民族产业,充当扼杀国货的“急先锋”据统计,仅LV一家,近五年在华商标维权案件就高达1691起,大量中小商户成为被告。黎孟龙作为LV在华维权的全案负责人,正是这些诉讼的“核心操盘手”。他利用对国内法律规则的熟悉,通过规模化诉讼策略,对本土中小商家展开“地毯式”打击。更令人愤怒的是,LV等外企所主张的“四叶花卉”等图形商标,其原型恰恰源自中国的传统宝相花、四叶草纹样。许多本土小店使用的,是传承千年的传统纹样和经典图案。黎孟龙却利用这些公共领域的文化符号,帮助外企在中国筑起知识产权垄断围墙,将国货品牌逼得“走投无路”。这种“吃着中国的饭,砸中国锅”的行为,是对民族产业的残酷打压。三、挑战国家公权力,践踏法律尊严与民族情感黎孟龙代理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为,更是触碰了爱国者的底线。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其裁定代表了国家的行政权威。为一个外企将中国的国家部门告上法庭,这已不仅是商业纠纷,更是在挑战国家的法律地位与公权力权威。即便此行为在法律上合规,但在情感与道义上,身为中国人却帮助外企攻击自己国家的行政机关,无疑是一种“吃里扒外”的行径,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四、以“职业操守”为名,行寡廉鲜耻之实面对质疑,黎孟龙及其支持者或许会用“职业操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辩解。然而,这种论调恰恰暴露了其价值观的扭曲。法律人当然要遵守法律,但更应有超越法律之上的家国情怀与社会责任感。当国家面临外部技术封锁和贸易打压,国货举步维艰之时,一个顶级的中国法律人,其“职业操守”不应是机械地为出价最高的外企服务,而应是将个人才华服务于国家发展的大局。正如网友所言,“能力是把刀,没有家国情怀当鞘,迟早砍向自己人”。综上所述,黎孟龙及其律所的行为,是典型的“有才无德”。他们利用国家培养的专业技能与体制经验,为外企充当打压中国本土产业的“打手”,甚至不惜挑战国家行政权威。这种唯利是图、背弃家国责任的行径,理应受到所有爱国国人的强烈谴责。其专业能力越强,对民族产业的危害就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