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 广东深圳,一男子2024年把房子挂中介卖,成交价672万,中介收了12.3万佣金。一年后他意外得知,买家实际掏了720万才拿下,整整48万差额人间蒸发。中介回应:那笔钱是买卖双方跟第三方的私下往来,公司没碰过。男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结果却让他当场懵了。
一套房子卖出去,本以为钱到账,手续办完,事情就算结束了。可深圳的刘先生直到1年后,才发现自己卖房过程中,可能一直不知道真正的成交价格。
2024年,刘先生准备出售名下一套房产,于是来到附近一家乐有家门店挂牌。
整个交易过程十分顺利,经纪人负责联系买家,安排看房,沟通价格,还表示买方平时工作繁忙,很多事情都会委托中介处理,双方没有太多直接接触。
经过协商,双方最终签订买卖合同,房屋成交价格为672万元,中介费12.3万元。随后房款按约到账,房屋完成过户,整个流程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
刘先生一直认为,这是一笔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也没有怀疑过其中还有别的情况。 直到2025年,一件小事打破了原本的平静。
新业主因为房屋墙体渗水,通过物业联系上了刘先生,希望了解房屋以前的情况。聊天过程中,对方无意间说了一句话,为了买下这套房子,前前后后一共花了720万元。
听到这个数字,刘先生一下愣住了。自己卖房时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成交价格只有672万元,实际收到的钱也是这个数字。
可买家却表示支付了720万元,中间整整48万元,到底去了哪里。 带着疑问,刘先生立刻找到当初办理业务的乐有家门店,希望得到解释。
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实际收取的只有合同约定的12.3万元中介费,那48万元属于交易过程中第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与中介公司没有关系。
这样的解释没有打消刘先生的疑问。整理好合同、银行流水等材料后,他将门店起诉到法院,希望追回自己认为存在问题的48万元差额。
随着案件审理,整个交易模式逐渐浮出水面。 法院调查发现,当初与刘先生签订买卖合同的,并不是后来真正入住的新业主,中间还存在一家房产周转公司。
整个交易属于业内常说的ABC交易模式。 刘先生属于卖方,也就是A。中间的房产周转公司属于B,最终实际购房人属于C。
周转公司先以672万元与刘先生签订合同,随后又以720万元找到真正买家,最后通过相关手续,由刘先生直接把房屋过户给最终购房人。
中间形成的48万元价格差,由周转公司取得。 整个交易过程中,卖方和最终买家始终没有面对面沟通,所有价格、信息和流程几乎都由中介负责传递。
卖方不知道最终成交金额,买方也不了解卖方实际收到多少房款,信息始终没有完全公开。 不过,案件最终结果并没有支持刘先生的诉求。
中介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账户流水、合同资料等证据,证明涉案48万元没有进入公司账户,也没有证据显示流入相关工作人员个人账户。
法院结合现有证据认为,无法证明中介公司直接获取了这笔差价收益,也无法认定双方存在相应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刘先生要求赔偿48万元的诉讼请求,这场官司以败诉告终。不仅没有追回差额,还付出了时间和诉讼成本。
回头再看整个过程,真正值得关注的,并不是48万元本身,真正的问题在于交易信息是否透明。
卖房过程中,如果始终没有确认最终买家身份,没有了解真实成交金额,也没有对交易主体进行核实,就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
房产交易金额大,涉及合同、付款、过户等多个重要环节,每一步都不能只依赖别人代办。
签约前确认交易对象身份,了解合同主体,认真核对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遇到第三方公司参与交易,更要把资金流向和法律关系了解清楚。
房子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重要资产,一次交易往往关系多年积蓄。流程越顺利,越要保持谨慎,把每一个细节确认到位,远比事后发现问题再维权更加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