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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应来了!7月8日报道,广州番禺,有个房东黄某某,两年多来一直按1.5元一度电收

报应来了!7月8日报道,广州番禺,有个房东黄某某,两年多来一直按1.5元一度电收租客电费,比他自己交给供电局的价格高出一大截。如今,他赚的黑心钱不仅要全额退还给租客,还被罚款32000多元。

黄某某的“生意”做了多久?从2023年5月到2025年8月,整整28个月。这期间他一直按1.5元/度收钱。供电局同期收他多少钱?广州居民用电第一档每度电约0.589元,第二档约0.639元,就算用到第三档也就0.889元。他收的价格是供电局价格的两三倍。每度电净赚将近一块钱,28个月下来,这笔账不小。

2026年1月20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出手了。依据《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黄某某立即停止加价,警告、罚款32783.84元。罚款精确到分——32783.84元,每一度电的差价都算得清清楚楚。赚了多少黑心钱,全部退还给租客。

黄某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6年第一批典型案例中,天河、海珠、白云的多名房东同样被罚。天河何某某按1.35元/度收,被罚17000元。海珠伍某某先按0.88元/度收基础电费,再加0.62元/度的“综合服务费”,被罚4000元。天河文某某加收“公摊电费”,被罚4993.6元。白云丁某某也按1.5元/度收,被罚4936.32元。

名目五花八门——“综合服务费”“公摊电费”“线路损耗”“楼道照明”,本质都一样:超出政府定价,从租客身上多薅一笔。

更大的数据摆在这里。截至2026年6月,广州全市查处2806宗水电费加价案件。涉及村社集体、出租屋房东、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累计为租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27万余元。2806宗,5727万元——这不是零星个案,是长期存在的灰色地带正在被清理。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写得明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这条规定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黄某某从2023年5月开始加价,条例施行当天就开始违规,一直持续到2025年8月。这不是不知道规矩,这是明知故犯。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城中村出租屋推进“一栋一档”全覆盖摸查,建档出租屋38.1万栋,出租屋单元377.8万个。番禺大石街已在官坑村召开专项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规则越来越清晰,账目必须透明。

对租客来说,广州居民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就在0.5元到0.9元之间。如果长期被按1元以上甚至1.5元收取,就该核实了。保留合同、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协商不成打12345热线。监管部门调取供电记录和收费记录比对,确认差额就责令退还并处罚。

这一轮整治释放的信号很清楚——靠“行业惯例”四个字蒙混过关的日子结束了。电费是每个城市奋斗者最基本的生存成本,电表每转一圈,费用就应当按公开标准计量。规则透明了,租赁关系才能稳定。守法收费,才是房东长期经营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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