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一家公司里出了档子事。一个女员工跟着老板出差,正办着业务呢,老板嘴里头突然往外冒血,看着怪吓人的,说要赶紧上医院。结果这女员工没跟着去,自己该干嘛干嘛了。一个月后,公司一纸通知把她给开了,罪名扣得又大又重——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失职,还扯上了违背公序良俗。女员工拿到通知的时候整个人是懵的,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捋一下当天的情况。这女员工平时的工作内容,主要就是跟着负责人跑外勤、处理业务上的对接。那天跟老板去外地见客户,事情谈到一半,老板牙龈或者哪儿突然出血不止,捂着嘴说要马上去附近的医院看看。女员工瞅了一眼,觉得出血量也就那样,自己又不是医护人员,跟着去了也搭不上手,再讲这也不在自个儿的岗位说明书里啊。老板自己打个车就走了,她留在原地把没办完的业务收了个尾。
谁想到一个月后翻旧账,公司那边说,老板在医院一个人跑前跑后,身边连个递水拿药的人都没有,作为随行人员,你居然不闻不问,这像话吗?职业道德四个字被反复敲打,还说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公认的公序良俗,给公司形象抹了黑。女员工气得手抖,她跟身边人诉苦:我又不是生活助理,也没人提前跟我说出差还得管看病陪护,当时老板也没命令我必须跟着,他自己说打车去的呀,怎么就成了我的锅?
这事一传开,两边观点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讲这女员工太死板,老板都出血了,哪怕出于人情世故,陪着去一趟又不会少块肉。对面那拨人则说,公司这就是欺负人,想裁员又不想赔钱,什么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全成了口袋罪名,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我自个儿琢磨了一下,这里头的疙瘩其实不在“该不该陪”,而在“责任边界”四个字上。现代职场讲分工、讲流程,白纸黑字的岗位职责是第一道防线。但这个女员工忽略了一点——职场从来不是真空实验室,除了白纸黑字,还有一层灰蒙蒙的地带叫“人之常情”。老板嘴里的血往出涌,你哪怕多问一句“用不用我帮您叫个车”,或者“到了医院给我个信儿”,要不了三十秒,传递的信号完全两样。这不是职业道德,这是基本的人情温度。反过来讲,公司那边拿“公序良俗”当砍刀,也够狠的。公序良俗是民法里的兜底条款,管的是社会最底线的伦理,你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纠纷,动辄上升到这个层面,是不是有点吓唬人了?更值得琢磨的是时间差——一个月后才开除,中间发生了什么?是不是老板事后越想越气,或者公司本就想换人,正好逮住了这个由头?这些疑问,女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拿出实打实的制度依据,哪条规章、哪份合同写了“老板生病必须全程陪同”,拿不出来的话,单方解约属于违法,劳动仲裁不是摆设。
我有个在私企干过的朋友,讲过他老板阑尾炎手术,他带着笔记本电脑守在病房门口敲了三天方案,老板麻药没过就给他发红包。那是个极端,但说明一个道理:跟老板同处一个出差场景的时候,你身上除了职务角色,还有个社会角色。这女员工的失误,本质上是把自己当成了纯粹的“业务工具”,把老板当成了“业务伙伴以外的陌生人”。可现实是,工具和陌生人之间,还有一大片叫“并肩作战的队友”的地盘。她不冤在没陪护,冤在连句软话、搭把手的姿态都没给。但公司的做法更不体面,用大词压人,像极了吵架吵不过就掀桌子。
整个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职场里两个泥潭:一个是员工对隐性规则的迟钝,一个是管理者对权力的滥用。两边都欠点意思,但板子全打在员工一个人身上,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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