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一定要记牢:有些家长盼着你对他孩子有身体接触。
我校一名教师在上课时,班上的刺儿头竟然下座位跑到第一排打另一个男生一巴掌。
该老师批评教育他,学生竟然语言反向霸凌老师。
这位老师一生气,随手把黑板擦扔到学生身上。
明明没有用多大的力气,明明学生没有受伤,但家长一口咬定学生“精神受到伤害”,这个借口非常好,因为你根本没有办法鉴定。
家长拉横幅,学校想息事宁人,最终,老师赔了20000块钱。
无独有偶,我校还有一个老师用手中的课本打了学生的胳膊一下,家长不依不饶,老师赔了15000。
各位老师,咱们挣点窝囊废也太不容易了,可千万不要因为过度参与学生的因果,而牺牲钱包啊!太不值得了,各位老师您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