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2026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演员署名

《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2026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

在分类的基础上,演员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计算)。如笔画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形成唯一排序。

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用“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

片头署名:演员头衔应统一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两类称谓,“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片头署名区域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片尾署名:应在演员表中完整呈现全部演员,并按照“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进行署名,每类均按照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区域同样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所有对外宣传物料与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海报、预告片、新闻通稿、官方社交媒体内容及线下活动物料等,其演员署名规则均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不同而区别对待。

对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演员及经纪机构,视情采取行业内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将纳入行业风险提示范围并报相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