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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鑫,30岁,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2026年6月18日,为救

陈佳鑫,30岁,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2026年6月18日,为救一名轻生群众,她从窗户飞身跃向对方所在的平台,不幸牺牲。

6月22日,遗体告别仪式在包头市殡仪馆举行,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全市民辅警代表,都来送了她最后一程。

1996年6月出生的陈佳鑫,2016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2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巡逻特种警察支队到刑事侦查大队,再到幸福路派出所、自由路派出所,9年的从警生涯里,她一步步从一名普通警员成长为副所长、二级警长。

6月18日下午,自由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欲跳楼轻生。陈佳鑫带队赶到现场时,当事人因长时间站立,情绪低落,身体开始晃动,随时可能坠落。

危急关头,她没有丝毫犹豫,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最终,在救援人员的努力下,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告别厅里,哀乐低回,黑底白字的横幅“沉痛悼念陈佳鑫同志”下方,是她的遗像。两侧挽联写着:“柔肩赴险存大爱,碧血从警铸忠魂。”

她的遗体安卧在鲜花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上午9时许,全体人员肃立默哀,向遗体三鞠躬,作最后告别。

她不是钢铁,她是家人的牵挂,是鲜活的、明朗的、温柔善良的年轻姑娘。但穿上藏蓝警服,她便义无反顾、向险而行、向死而生。

危难时刻,她没有退缩一秒;生死关头,她选择了大爱无我,用三十岁最美好的青春,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陈佳鑫同志,一路走好。向英雄,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