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的老板娘冯女士开了一家小宾馆,总共才16间客房,定价60到100块,平时住的基本都是周边干活的务工人员。
门店招牌、室内装修均为自主设计搭建,没有使用过桔子酒店的标识与装修样式。店名定为橘子宾馆,只是因为家中孩子喜欢吃橘子,用字为木字旁的橘,仅读音与桔子酒店相近,却收到商标侵权的起诉,对方诉求赔偿十万元并更改店铺名称。
冯女士对此十分无奈,两家门店定位差异明显,桔子酒店属于中端连锁住宿品牌,面向出行旅客,而这家小店主打平价刚需住宿,消费群体几乎没有重叠,一般顾客基本不会将两家店铺弄混,自身也不存在刻意借用品牌名气招揽客源的想法。
商标依法受到保护,品牌方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打击恶意山寨门店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够维护品牌长期经营权益。但此次维权方式难免让人觉得不够灵活,大企业拥有法务团队,批量诉讼维权成本很低,个体商户大多不熟悉商标查询流程,开店前很难全面排查各类近似商标,属于无心之下触碰相关规范。
十万元赔偿对于这家体量很小的夫妻门店来说负担很重,差不多是店铺大半年的经营收入,一旦赔付,多年经营的收益会大幅受损。维权应当区分主观故意侵权与无意用字近似,对于主动照搬招牌、装修刻意仿冒的商家,依法索赔合情合理。
品牌方完全可以先行沟通告知,督促商户修改店名化解纠纷,直接提起高额诉讼,容易让知识产权维权偏离初衷,挤压小微个体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如今常用汉字、谐音词组大量被注册商标,普通人自主开店取名选择变少,创业过程多了不少隐性门槛。
法律需要恪守原则,处理纠纷时也应当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酌情考量,兼顾法理与情理。
不知道大家看待这类商标纠纷,更倾向严格按商标条款判定,还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