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遇到一个信访的村民,我在路上见到他,和他说了几句。他说他是来要求镇村强制邻居执行协议的。
村民说,他和邻居存在多年矛盾,以前两家打过架,还报过警,但是双方以前又换过土地,总之双方的矛盾积怨已久,说上两天两夜也说不完。
为了解决双方矛盾,村委会在2024年经过协调,双方达成一项协议,就是承认村里的一处沟塘属于村委会,双方谁也不能擅自侵占。如今,两年过去,村民自己没有侵占过,但是邻居今年种红薯时,围着沟塘多种了一米。现在村民认为对方违反了协议,要求镇政府和村委会落实协议内容,把村民的红薯苗拔掉。
据村民说,他前几天就已经来了,到过村委会,村书记说,他正在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把种到地里的红薯苗拔掉,但是目前对方拒绝拔掉,还在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他昨天又到镇里反映,镇里的领导说,他们再督促一下村委会,让村委会尽快做通对方的思想工作。
村民很气愤,他说,老百姓维护自己的权利怎么就那么难呢?明明是对方违反了协议,村委会怎么就是不执行呢?如果村委会不执行,那当初签订这份协议还有啥用呢!
我问他,你想让村委会怎么执行呢?他说,我肯定无权拔邻居的红薯苗,但是村委会和村书记可以去拔。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去年发生在隔壁乡镇的一件事,村委会把村里的荒沟填平后,一个村民在地上种了几棵树,跟村书记说,村委会啥时候用,他啥时候退。去年村委会想把这块地拿出来建厂房,要求村民把地上的树砍掉,村民却怎么也不愿砍,还说不经过他的同意,谁也不能砍他的树。村书记气愤的很,带着两委就把地上的几棵树砍掉了。
村民当时报警,警察到村里后,对村书记说,即使村民在村里的土地上种了树,你们该打官司打官司,但是你们没有权利擅自砍人家的树,这是侵犯了村民的合法财产,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对村书记进行拘留并且罚款。
最后,经过镇政府出面,村书记免于拘留,但是罚了他500元钱,还赔偿了村民的树钱。村书记一气之下写了辞职报告,跑到上海开超市去了。
想到这件事,我跟村民说,所谓的调解,无论你找村委会还是镇政府,就像你找你们村里有威望的长辈调解一样,都要依靠你们双方同意才能有效,如果对方违反了协议,你的长辈也没办法去强制执行。现在是法治社会,村委会作为自治机关,是没有权利擅自拔人家的红薯苗的,哪怕人家的红薯苗种在了村集体的地上。
村民说,那是村委会的干部不担当,网上有些视频发的,村民占了公家的地,村书记就敢用挖掘机直接给他推平,这样的村书记敢担当,才是好书记。
我不由得苦笑,跟他说,大婶,这样的视频也就哄哄你们外行,凡是在基层干活的人都知道,这不是拍视频段子,就是提前和人家说好的,难道是真的现场强制解决的吗?而且,即使视频里的村书记真的强制推平别人种在村集体土地上的东西,他当然是担当,但他也是违法的。还有他的家族是不是在村里很有势力,村民都怕他呢。退一万步讲,久而久之,他可能就会从今天的主持公道最后变成了蛮横霸道的村干部。
我遇到的那个几乎被拘留的村书记的事是亲身经历,这才是当前基层普遍面临的问题。执行难,不仅是公安机关和法院碰到的问题,镇政府和村委会在调解矛盾过程中,明明知道谁对谁错,但就是无法让侵占的一方退出侵占,就是无法让违法的一方恢复原状。这才是基层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恶人越来越多而无法有效解决的原因。
这边维护公平正义,那边还要冒着被拘留被罚款的风险。你总不能指望所有的基层干部都冒着自己违法的风险去讲担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