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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男子将摩托车停在自家院子里后,没有拔钥匙便和妻子出门。随后,邻居家还未

吉林长春,男子将摩托车停在自家院子里后,没有拔钥匙便和妻子出门。随后,邻居家还未成年的孩子骑走了男子的摩托车,结果,没过多久,便在一路段先后与两辆货车发生碰撞,车毁人亡。事后,虽然交警认定男子邻居家孩子负事故主责。但是男子邻居认为男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等等,要求男子一家承担40%的责任,赔偿33.9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你要我赔33万?是你儿子偷骑我的车!”法庭上,胡某(化名)拍了一下桌子,脸涨得通红。对面原告席坐着的则是隔壁邻居老陈夫妇

然而就在几个月前,两家人还能坐在一个院子里喝茶聊天,如今却面对面坐在原告席和被告席上,中间隔着一条谁都不肯让的道。
 
这件事情还要从一辆摩托车酿成的“悲剧”说起。

那天下午,胡某把摩托车停在自家院子里,想着就进屋拿个东西,等下还要骑车出去办事,于是摩托车上的钥匙就索性没拔。

他和妻子前脚刚进门,隔壁邻居家未成年的孩子小陈后脚就溜进了院子。要知道十五六岁的年纪,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看见一辆插着钥匙的摩托车,哪还忍得住。

小陈坐上了摩托车,一拧油门就骑着车出了村子,一路往镇上的方向开,想要骑车去兜兜风,感受一下所谓的“速度与激情”。

可小陈根本不知道,这辆摩托车刹车是有问题的。就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试图减速的小陈惊恐的发现刹车捏下去完全没有反应。

车子径直冲了出去,先后与两辆货车发生碰撞。最终的结果令人遗憾,车毁,人亡。
 
关于这次交通事故,交警很快出了认定书,由于小陈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通行,需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老陈夫妇对于这个认定却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是因为骑着胡某的摩托车才出事的,他们觉得胡某也有责任。

“他把车停在院子里,为什么不拔钥匙?他明知道刹车有问题,为什么不修?”老陈夫妇一口咬定是因为胡某的过错,才导致惨剧发生。
 
他们一纸诉状把胡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承担40%的责任,赔偿33.9万余元。
 
“车停在我自己家院子里,又不是停在马路上。他自己跑进来偷骑我的车,出了事凭什么让我赔?”胡某觉得自己真的是冤死了,这就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现实写照。

根据法律条文,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赔偿;但车主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问题就卡在“过错”这两个字上。
 
胡某有没有过错?法院认为,有。第一,他没拔车钥匙。虽然车停在自己家院子里,但院子不是保险柜,一个未成年人很容易就能接触到。

第二,他明知道刹车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一个刹车失灵的摩托车,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谁碰谁出事。
 
法院的最终判决是胡某需要承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老陈夫妇拿到了赔偿,可那点钱换不回儿子的命。胡某赔了钱,可心里那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两家人从此再没说过一句话。
 
有人替胡某鸣不平:“车停在自己家院子里,谁想得到会被人偷骑?”也有人觉得老陈夫妇可怜:“孩子没了,赔多少钱都换不回来。”

可法律看的不是谁更可怜,看的是谁有过错。没拔钥匙、刹车失灵,这两件事加在一起,足够让法官认定胡某“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
 
你认为这件事胡某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
裁判文书网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案例


文丨人生处处书简湖
编辑丨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