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办的轮船招商局
1872年12月,李鸿章奏请试办轮船运输公司,意在通过招商,以收回外溢的海洋利权,他将未来的这家航运公司命名为“轮船招商局”(The Bureau for RecruitingMerchants)。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1873年1月14日)轮船招商公局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开局资本来自李鸿章奏请拨借的20万串钱(约合规平银12万3千余两)。
实际商本只有6万两,其中5万两还是李鸿章的私股,因此轮船
招商局成立之初,属官办以便运粮,后来改为官督商办加以扩充,督办等职均由官员兼任。
李鸿章任命的轮船招商局第一任总办,乃是出身沙船世家的朱其昂。
朱其昂以商本官办为轮船招商局的制度,在他制定的轮船招商局的“条规”中载明:每股定为100两白银,年息1分,年终凭股票按数支取。“局中银两,无论何项人等均不准挪移分文。倘有私相措借,即行革职”。
这些条款对招商局的企业性质、办厂方针以及股东权利和义务均作了明确规定,可是当年风气未开,多数上海商人对此仍有顾虑,认股者寥寥。
最初的成绩并不理想,一年中所招到的商股,只有47.6万两,尚不足预定招股的半数,所拥有的轮船,也只有伊敦、永清、福星、利运四艘,不但资本不足,运输能力也很有限,再加上朱其昂经营不利,致使轮局亏损严重,开办第一年就亏损了4万余两。
在此情势下,李鸿章便想到了自己幕府中,最有经商头脑的人,他便是盛宣怀。
在盛宣怀刚进入李鸿章幕府时,就早已提出过商本商办的意见,因办事干练得到李鸿章的赏识,递保知府、道员。
1873年5月,李鸿章撤换轮局总办,逾令盛宣怀“酌拟轮船章程”。盛宣怀起草了一份《轮船招商章程》,这次他在标题中特别加上“招商”两字,强调“顾商情”,多揽载客货,多承揽糟粮装运”。
盛宣怀参与创办的第一个洋务企业就是轮船招商局,他将“公局”变为“商局”,提出“气脉宽展、商情踊跃、持久不敞,由渐扩充”十六字方针。
这个十六字方针,后来直接影响了中国近代商业发展历史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