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是1933年4月5日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著名的第6102号行政令时的场景。
该行政令规定严厉禁止美国公民、合伙组织、协会及公司私自囤积金币、金条和黄金兑换券。所有私人持有的黄金,必须在1933年5月1日之前,悉数上缴给美联储或其成员银行。
政府按照当时的官方价格——每盎司20.67美元,向兑换者支付等额的纸币。只允许私人保留不超过100美元价值的金币,以及工业、艺术和专业领域(如牙医)必需的黄金,稀有收藏版金币也在豁免之列。
违法者将面临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或最高10年的监禁,或者两刑并罚。
美国的这一“禁金命令”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美元与黄金彻底脱钩,继续禁止私人持有黄金已无实际金融意义。1974年12月31日,杰拉尔德·福特总统签署法案,正式恢复了美国公民合法拥有和交易金条、金币的权利。
它证明了在极端经济危机面前,任何国家机器为了自我挽救,都会动用绝对行政力量对自由市场和私有产权进行何等程度的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