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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意外了!”吉林,男子把摩托车停在自家院里,忘拔钥匙便和妻子外出,不料邻居未成

“太意外了!”吉林,男子把摩托车停在自家院里,忘拔钥匙便和妻子外出,不料邻居未成年孩童私自骑走摩托,途中接连撞上两辆货车,最终车毁人亡。男孩父亲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承担40%责任赔偿3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谁能想到,只是出门忘了拔摩托车钥匙,就发生了一场车毁人亡的人间悲剧,车主还被告上法庭索要巨款,这场邻里官司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事情发生在吉林长春,2022年9月8日中午,车主胡某当天把摩托车安稳停在自家封闭式院子里,急着和妻子外出,一时疏忽没有拔下车钥匙。

没想到,这竟然造成了一场天大的悲剧。

邻居家未成年的孩子小陈,跑到胡某家院内,还和胡某的儿子各自骑上摩托车出门兜风,小陈直接开走了胡某这辆摩托。

悲剧很快降临,小陈驾车上路,先是撞上路边停放的货车,紧接着又和对面正常行驶的货车猛烈相撞,年轻的孩子当场不幸离世。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十分清晰:无证、未戴头盔、驾驶报废脱检摩托,小陈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违停货车司机承担次要责任,对向正常行驶的货车司机无任何过错。

痛失爱子的小陈父母难以接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把怨气投向了车主胡某一家三口。他们一纸诉状,要求胡家承担四成事故责任,索赔33.9万余元。

原告方在法庭上摆出两条核心理由:

第一,这辆摩托车年检八年前就已经到期,也没有购买交强险,车辆本身自带安全隐患,车主放任隐患车辆放置,本身就有过错;

第二,是胡某的儿子主动邀约小陈一起骑车出游,两个孩子都是未成年人,明知对方没有驾照还邀约骑行,间接酿成悲剧,胡家必须为此买单。

面对高额索赔,胡家坚决拒绝担责,并当庭做出回应:自家摩托停在私人院子,不属于公共区域,一家人外出不在家,根本没办法看管闯入院内的邻居孩子;自家儿子同样是未成年人,没有法定监护和照看小陈的义务,也不存在主动邀约骑车的行为,是小陈主动擅自骑走车辆,自家不存在侵权过错。

案情走到这里,所有人都好奇法院会如何裁定,接下来的判决也带来了一次反转。
我这里简要解析清楚。

1. 针对胡某儿子被追责这一点。

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小陈父母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胡家孩子主动邀约小陈骑车。加上未成年人之间没有法定安全照看义务,法院直接驳回了让胡某儿子担责的诉求。

2. 针对车主没拔钥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指控。

很多人会误以为车主有错,但《民法典》1198条里的安全保障义务,只适用于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经营者。自家私人院落属于私密空间,胡某把车停在自家院内,本身已经完成了基础的财产管理义务,法律上并不强制屋主,为闯入自家院子的外人行为兜底,因此不能判定胡某夫妻存在侵权过错。

不过法院兼顾情理,考虑到悲剧带来的家庭伤痛,做出了人性化酌定处理:不判定侵权赔偿,只设置人道主义补偿金,总计3万元。胡某之前已经先行垫付了1万元,最终只需要再补足2万元即可。

败诉的小陈父母不甘心,向上提起上诉,但全程没有提交任何新证据,二审法院经全面核查案件全部事实,确认一审判决于法有据、并无不当,最终裁定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法理守住边界,人情保留温度。

这件事也给所有车主敲响警钟:私人领地虽受法律保护,但车辆钥匙妥善保管,尽量不要给未成年人可乘之机;而作为监护人,看管好自家孩子,才是守护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你觉得2万人道主义补偿,法院判得合理吗?

(信源:长春本地法院公开的机动车侵权纠纷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