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往事
洪武四年,朱元璋在查抄官员宇文桂的书信中,意外发现了一封质朴的家书。
写信的是一位叫做王升的老先生,他絮絮叨叨地诉说家中近况:“自旧年十月初二日南浔别后…… 本家德清之役,已办两图黄册里长,及归安各处甲首,皆不扰而办,里长不赴京仓,此甚良法。正拟安静几时,十二月间,本县又定充新市巡检弓兵,分管十二都,但备办什物,勾捉军人,至今不得宁息,所费亦不少也……”
按照今天的职务,王升的身份大概相当于村委会书记+武装部巡防员,既要置办巡防器物,又要负责抓捕逃役的军丁,正役杂役叠在一起,一年到头没有消停的时候。
王升原本托了在御史台当官的熟人宇文桂,把这封家信捎给在平凉做七品知县的儿子王轸。
没想到,宇文桂因贪腐受贿,请托照顾,直接抄家。
明初对官员私下交通请托管控极严,王轸也因此受到牵连,被关入大牢。
这封还没送出去的家书,也跟着几百封书信一同当做“罪证”摆在了朱元璋的御案上。
宇文桂案发后,朱元璋亲自审阅了这批抄出的信件。 几百封拆下来,满眼都是阿谀奉承、请托说情,唯独这一封,通篇只见一位父亲叮嘱儿子廉洁自持、抚民以仁、忠勤报国、熟读律典。
朱重八十七岁时,父母双亡,一直都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心结。这么一封父亲谆谆教诲儿子的家信,让一向铁石心肠的老朱难得心慈手软了一把。
《明实录》记载,朱元璋看完后“嘉叹良久”,当即就下旨赦免王轸的全部罪名,将他释放并官复原职。
这道诏令,后来被收录进德清地方志卷五:“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起草莱,削群雄…… 今于百封书中,得一善教其子者,系浙右登科举人王轸之父家书…… 其令中书遣人,赍朕诏谕,往诣其家…… 令有司除本户杂役,照旧应当里长,其弓兵不须再役。”
朱元璋并没有因为一时感动就赏赐无度。
他命中书省派人前往王升家中,赐白金百两、绢帛十匹,另有附子五枚、川椒五斤,以示体恤。朱元璋免除了王家三年的杂役,却保留了王升里长的正役。
里长你还得当,该给国家尽的义务,还是要照旧。
事后,朱元璋亲笔题写了“旌贤”二字,将王家树为廉孝家风的典范,公开表彰。
这桩洪武初年的小事,直接影响了后来明代退休官员的“致仕”生活。至于个中情由,我们下回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