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回复来了,说是仅“梅西的鞋钉踩到了曼迪的小腿”,所以不足以判红牌。
那么,请问用脚踩对方的小腿,你不是用脚的鞋钉踩人家的小腿,你说你还可以用什么踩人家的小腿?
国际足联继续解释“梅西没有使用“过度的力量”,也没有让对手面临危险,而且鞋钉与小腿的接触源于之前的犯规以及双方自然动作的连续性”!
请问什么叫没有使用“过度的力量”,我看只不过梅西个子矮,力量小而已,所以才没有发生更严重的事故而已,但是从视频和照片来看,很明显梅西就是用脚踩了人家的小腿,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你说这个行为不足以吃到红牌,那也就算了,但是掏一张黄牌还是应该的,那凭什么梅西就能逃掉任何的处罚呢?是不是因为他就是梅西,而受到国际足联的特别关照呢?
FIFA开会认为,梅西的这次犯规既不属于“暴力行为”,也不属于“严重犯规”。大家也没有说这是“暴力行为”,梅西应该不会使用暴力行为的,这和他一贯的球风也不匹配,何况他也没有这个必要,但是犯规了就是犯规了,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吧!
有个蝴蝶效应,梅西如果因为这个犯规被判罚了,后续的比赛进程必然是另一个场景,或许阿尔及利亚就不会输的这么惨吧!
还有就是,如果这个犯规动作不是梅西做的,而是其他运动员做的,你说裁判还会睁一眼闭一眼吗?希望FIFA能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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