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上你是我的错”到“重婚罪获刑”:四川女子举报丈夫与女邻居同居15年,8年维权路漫漫
2009年5月1日,四川巴中通江县的罗女士千里迢迢赶到河北唐山,撬开丈夫出租屋的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字条——“爱上你是我的错”。落款是她从小就认识的女邻居闫某。
15年后,这张字条连同漫长的8年维权,终于换来了法律的判决。
一段“闪婚”与两个破碎的家庭
罗女士与丈夫罗某是邻村人,经人介绍相识,从见面到结婚只有20多天。2002年春节前领证办酒,2004年儿子出生。罗某是上门女婿,按当地风俗改名换姓。
而闫某就住在罗女士家附近,开车只需几分钟,两人自幼相识。闫某嫁给了一名王姓男子,育有两个儿子。
2007年上半年,罗女士与丈夫在北京打工期间发生矛盾,罗某一怒之下去了河北唐山。谁也没想到,这一去,竟开启了一段长达15年的荒唐同居。
千里捉奸,桌上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
2009年4月,罗女士在老家听说丈夫在唐山与闫某同居,且闫某已经怀孕。5月1日中午,她赶到丈夫打工的工地。
罗某和闫某看到罗女士后锁门就跑。罗女士找来钢筋撬开门,桌上的饭菜还没吃完,一张纸上赫然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落款是闫某的名字。丈夫随后返回,两人扭打在一起。
8年举报:从“证据不足”到刑事立案
那次打架之后,罗女士再也没见过丈夫和闫某。2010年,闫某与罗某生育一子。
2010年,罗女士向通江县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以证据不足未予立案。向公安局报警,同样因证据不足未能立案。但她没有放弃。
2018年5月19日,在外打工的罗女士委托父亲向通江县公安局报案。6月19日,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同年12月,罗某被取保候审。2024年8月,闫某涉嫌重婚案立案侦查。
从2010年到2018年,整整8年。而法院最终认定,罗某与闫某从2009年至2024年持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整整15年。
法庭上,两人辩称“没领证不算重婚”
通江县检察院指控:2009年,罗某和闫某在彼此都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闫某于2016年2月与病危的丈夫离婚,但罗某始终未与罗女士离婚。
法庭上,罗某辩称与妻子2006年已分居,但承认夫妻关系仍在,未办离婚手续。两人均辩称“没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罪”。
法院没有采纳这一辩解。
2026年3月31日,通江县法院一审宣判:罗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闫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日,罗某被执行逮捕。
罗女士认为二人重婚长达18年,提出抗诉,但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正确,不支持抗诉请求。两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开庭,仍未宣判
2026年6月16日,此案二审开庭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罗女士的维权之路,仍在继续。
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不仅包括法律上的再次登记结婚,也包括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事实重婚。
15年的同居、一个非婚生子、两个破碎的家庭、一个耗时8年维权的原配——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婚姻不是儿戏,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没领证”从来不是重婚的免责牌,事实婚姻同样构成犯罪。
而对于罗女士来说,从2009年那张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的字条,到2026年法院的判决书,她用了整整17年。这17年里,她用坚持告诉所有人:被辜负的人,值得一个公道。
(注:文中罗某、闫某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