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白 嫖?”乌鲁木齐,一已婚男子为了和未婚女子发 生 关 系,他又是转账,又是买金链子,女子感动,和他谈起了恋爱,又是怀孕,又是流产,没过多久,男子终于离婚了,为表忠心,他继续给女子转钱,可没想到,3个月后,俩人感情破裂,男子一算账,他离婚前和离婚后,一共给女子花了50.3万,男子告到法院,要求女子全部返还,法院判了!
刘某是已婚人士,可是他没有丝毫的家庭责任,偶然一个机会,他看上了未婚女子王某,想法设法就想把王某追到手。
他嘘寒问暖,假装对王某十分的关心,他出手大方,动不动就给王某转账。
他又得知,王某工资不高,每月还要还房贷,他一想机会来了,从2024年10月到12月底,他给王某转了27万。
王某感动了,和他谈起了恋爱,还和他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可王某得知刘某是已婚人士,她收到钱后,心里又不踏实。
因此她每次收到钱后,都尽量给刘某转回去,虽然看起来刘某给王某转了27万,可实际一算,王某给刘某转回去了26.2万。
2024年的最后一天,刘某终于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他得意洋洋,给王某花钱更是没了顾忌。
2025年1月到3月,刘某又给王某转了12.4万。
而这一次,王某给他转回去了5万,剩下的钱,都用来支付两人旅游时的开销,还有平时吃饭的账单。
之后王某意外怀孕,可俩人毕竟还没结婚,王某就到医院做了人 流 手术。
王某用刘某给她的钱,支付了 流 产的医疗费用。
俩人交往期间,刘某除了给王某转账,还给王某买了贵重的首饰和电子产品。
其中包括1万多元的金项链,2万元的折叠手机,还有3个金戒指,一条2万多元的金手链。
这几项加起来有7万元左右。
可万万没有想到,刘某离婚3个月后,刘某和王某也有了矛盾,之后俩人频繁的吵架,最终感情破裂。
刘某越想越后悔,既然分手,那花出去的钱就必须给我还了!
刘某二话不说,一纸诉状把王某告到法院,说自己所有转账和送的礼物都是冲着结婚去的。
既然现在俩人分手,结不成婚了,王某必须把所有东西都折成钱还给他。
刘某一算,他总共给王某花了50.3万,可是他算的全是转出去的,转回来的钱他一分不算。
法院审理时,先把刘某花的钱分成了两部分:没离婚时花的钱和离婚后花的要分开来计算。
首先,刘某没离婚时,给王某的转账和礼物属于刘某和他前妻的共同财产。
他瞒着原配给王某转钱,赠与行为无效!
但是,能要回这笔钱的只有刘某的前妻,刘某自己是犯错的那一方,没资格要这个钱。
第二部分是离婚之后的转账和礼物,法院查了俩人的聊天记录,发现王某好几次都跟刘某说不要转这么多钱,也别买这么贵的东西。
是刘某自己非要给,还让王某放心花,他从头到尾都没给王某说过,这些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因此法院认为,这种是刘某在恋爱期间,为了维系和王某的感情,哄对方开心主动花的钱。
也就是说,这钱是你情我愿的赠与,不能说恋爱不成就要回来。
而刘某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他给的钱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或者是约好了这些钱就是彩礼。
那么,刘某要王某返还的说法自然就不成立!
最终法院叛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这就是背叛婚姻的下场,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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