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3年,肚子里没有动静。便去孤儿院抱养了一个叫小雨的女孩。夫妻俩把小雨当亲生女儿来照料。小雨也很快融入了这个家。后来,女子怀孕了。婆婆大姑姐便与女子老公商量,要把小雨重新送回到孤儿院。女子不同意,被婆婆和大姑姐数落了一顿,也没改变主意。老公把婆婆和大姑姐送走后,对女子说,留下吧。
看了这件事,我觉得,女子做得对。当初,女子与老公认为不能生育小孩,便去孤儿院抱养了小雨,他俩是真心对待小雨的,彼此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婆婆与大姑姐因女子怀孕,便想送走小雨,这想法冷漠而功利。忽视了女子和老公与小雨的情感,丈夫最终体谅妻子,选择留下小雨,明事理有担当,血丝从来不是亲情的唯一纽带,养育之恩更该被珍惜,一这人应当善待无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