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权宣示与法理确权:这是中国海警首次以独立执法名义公开官宣在该海域行动,直接宣示中国对台湾岛以东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与管辖权,依法驳斥了日菲非法划界行为。
2. 战略能力跃升:行动证明我方已全面掌握该复杂海域的水文、气象及航道环境,具备长期稳定执法的能力,标志着对台海及周边海域的常态化管控已从“周边”向“以东”历史性推进。
3. 维护和平稳定:通过常态化的执法存在,有效维护该重要渔场与航运通道的安全秩序,防范域外势力引入军事装备加剧紧张,保障地区渔民与商船权益,以实际行动阐释国际海洋法规则。鲁丰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