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块,说好了的事。
吉林这大哥,人跟着姑娘到了出租屋,结果自己身体不争气,事没办成。
他裤子一提,转身就要走,那200块钱,就这么赖了。
姑娘不干了,伸手一拦:“钱呢?”
大哥火气上来了,他没掏钱,而是直接变脸,一把就薅下了姑娘脖子上的金链子。
链子攥在手里沉甸甸的,他知道,这是真金。
他又顺手去扯人家耳环,入手轻飘飘的,塑料的,看都不看就甩在了地上。临走,连桌上的手机和现金都没放过,一把卷走。
他这一趟“出门”,不算那200块,直接“挣”了两万三。
姑娘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拿起备用电话,拨了110。
大哥那边,揣着刚到手的热钱,正潇洒呢,才花了五千,警察就从天而降,直接把他按那儿了。
他可能以为,姑娘做这行,不敢报警。
他算错了一笔账。
姑娘那边,最多是治安处罚。而他,是抢夺。更要命的是,警察一查,这位大哥是“老熟人”了,盗窃、抢夺,前科累累,刚出来没多久。
这叫累犯,从重。
为了省200块钱,换来5年牢饭和1万块罚金。
只能说,有的人算账,不算则已,一算,就把自己这辈子都给算了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