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本是惠及国人的福利,却被房东、老板当成赚钱的途径,以管理费用、损耗费用等为借口,本质就是为了盈利。
房东既能通过出租房屋赚取房租,又能从水电费中获利,进行双重敛财。有关部门理应知晓此情况,为何不出台文件规定统一价格,按规定收费才是有效的管理办法。
外来人员用电需1.5元一度,而本地市民只需0.65元一度,这公平公正吗?
问题在于,本是惠及国人的福利,却被房东、老板当成赚钱的途径,以管理费用、损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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