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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安徽濉溪县法院判了一个案子,挺让人感慨的。 一个60岁的大爷,和一位女士在车

最近安徽濉溪县法院判了一个案子,挺让人感慨的。
一个60岁的大爷,和一位女士在车里亲热的时候,突然人就没了。事后,大爷的家人把那位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赔32万多。不过,法院最后没支持。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7月27日早上7点左右,马大爷开车带着魏女士,停在濉溪县一个路口东边。两个人在车里搂抱、亲密,正待在一起的时候,马大爷突然一下子昏了过去,怎么叫都没反应。
魏女士当场就慌了,但马上反应过来——7点22分,她赶紧拨了120,之后一路跟着救护车把马大爷送到医院。可惜,抢救了半小时,人还是没救回来。接着,7点45分她又主动报了警。
后来检查发现,两人确实有体液混合的痕迹,但毒物筛查啥也没查出来,没有农药、鼠药或者安眠药之类的。公安最终认定,马大爷属于“猝死”。
马大爷的家人接受不了,坚持认为魏女士得负责,把她告上法院,索赔32万多。
法院审理后觉得:想让魏女士担责,得证明她有过错,或者她的行为跟马大爷的死有直接因果关系。可家属拿不出这样的证据。再说了,两人在车里的亲密行为是你情我愿的,不违法,魏女士也没有故意伤害马大爷。发现人不行了之后,她第一时间打120、打110,该做的都做了——她又不是医生,不能拿专业抢救的标准来要求她。
最终,安徽濉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马大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魏女士不用赔钱。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成年人之间你情我愿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只要对方及时尽了力去救助,法律不会硬找人“背锅”。